罗甸县边阳镇中心卫生院 2026年特色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遴选代理机构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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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特色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遴选代理机构结果公示

各参选遴选单位:

我院特色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遴选代理机构工作已完成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特色专科建设设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2.遴选方式:公开遴选,资料评审(书面评审)

3.中选单位:****

4.报价情况:按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70%执行代理服务费

二、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2日

公告期间,应答参选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参选单位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参选单位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告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参选单位的应答文件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县边阳镇下坝村五组80号

项目联系人:黄元坤、杜勇

电话:152****6440,187****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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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0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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