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心谷二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第2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养心谷二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本澄清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补充和说明,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答疑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及第1次澄清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答疑文件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修改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澄清。
原文:“1.投标人资质”设计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3.2.设计满足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和②两项资质: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相应设计工作的成员按分工分别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修改为:“3.2.设计满足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和②两项资质: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相应设计工作的成员按分工分别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26日00时00分。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4.有关计划开工时间延期至:2026年11月10日。
5.有关计划竣工时间延期至:2027年11月10日。
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查阅本次发布的澄清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除本次澄清答疑明确修改的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继续有效,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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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