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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我局拟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公开协议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位置 |
面积 |
用途 |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权属来源 |
|||
| 容 积 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M |
|||||
| 金谷南街北侧、迎宾北路东侧 |
33951㎡ (合50.93亩) |
教育用地(非营利) |
36年 |
≤1.5 |
≤30 |
≥35 |
≤24 |
**市2026年度第21批次建设用地 |
其他详细规划指标及建设要求,可到****获取。
二、公告时限
公告时限为30日,自2026年10月9日起至2026年11月7日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对本公告所列宗地提出意向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建设审批科。本期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申请。
联系人:王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0316-****630
四、意向用地者需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有效身份证明);
3、意向用地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5、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指导意见。
五、确定供地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拟出让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