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政务新媒体监测,****计划购买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
二、 购买主体
****。
三、 主要内容
满足2026年12月1日—2029年12月1日****微信公众号日常监测工作需求。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每年1.2万元,一采三年,一年一签协议。
(二)资金来源: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维修(护)费。
五、 承接标准
具备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能力,持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资质。
六、 目标要求
为****提供微信公众号日常监测和巡检。
七、 购买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网站信息维护服务不属于2024年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在采购目录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政府采购范围,由****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月10日至10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0871—****1240
附件:****购买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
2026年9月29日
附件:
****购买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 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0日—10月15日。
二、 报名方式
****公司,在报名时间内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送至****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地址:******中心3号楼472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871—****1240)
三、 提交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人员构成、资质证书、财务状况、信用证明等);
(三)资质业绩类文件(资质证书等);
(四)其他能证明符合购买服务的材料。
四、 其他事项
参选公司需对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