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粘尼龙中试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对如下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高粘尼龙中试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
采购范围:****高粘尼龙中试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新增高粘尼龙中试聚合装置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完成施工图设计,设备、管道、电气、自控仪表及安装施工的工程EPC总承包,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工程地点:****园区精细化工区****尼龙车间聚合装置西侧
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安装施工: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开工令日期为准)。
2. 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工****药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供应商资质证书扫描件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扫描件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2 财务要求
无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3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份化工项目的EPC总承包业绩。标书代写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合同首页
(2)合同承包范围页
(3)合同签订日期页
(4)合同签章页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供应商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业绩证明材料中需体现要求的签订时间、建设内容等指标。若提供的合同不能证明,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章,否则不予认可。
2.4 信誉要求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5 其他要求
2.5.1供应商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2.5.2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安全负责人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项目安全负责人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缴纳的2026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标书代写
2.6 联合体要求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参与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须由具备设计资质和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与询比;
(4)采购人要求提交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3.2 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e.sinochem.com)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平台进行注册(免费)。标书代写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原件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e.sinochem.com)。标书代写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宁****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区B4路1号
联系人:王真贝
电话:158****5966
电子邮件:****@sinochem.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159****中心B座19层1901室
联系人:涂宝强
电话:139****5827
电子邮件:****@sinochem.com
项目负责人:涂宝强
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2892
6. 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5条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7. 监督部门
采购人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门;举报地址:**市**路 39****集团纪检室,电子邮件:****@sinochem.com
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风险合规部, 孟祥勇, 010-****3272, ****@sinochem.com
本项目业务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5条。
8. 其他
8.1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获取、报价、评审和成交均在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e.sinochem.com)进行。
8.2 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供应商,应在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供doc格式及其盖章扫描件)提出。
日期:2026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