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和**县片区甘蒙边界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
(**片区第一至四十九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市**县和**县片区甘蒙边界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片区第一至四十九标段),****草原局关于《**省**市**县和**县片区甘蒙边界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武林函字【2026】12号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省**市**县和**县片区甘蒙边界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片区第一至四十九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
2.招标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省**市**县和**县片区甘蒙边界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片区第一至四十九标段)
4.建设地点:**县**镇
5.招标内容:实施工程固沙26140亩,人工造灌木林26140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49 个施工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51亩,人工造灌木林533.51亩。
第二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21亩,人工造灌木林533.21亩。
第三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15亩,人工造灌木林533.15亩。
第四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15 亩,人工造灌木林533.15亩。
第五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91亩,人工造灌木林533.91亩。
第六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23亩,人工造灌木林 533.23亩。
第七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4.81亩,人工造灌木林 534.81亩。
第八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2.22亩,人工造灌木林532.22亩。
第九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02亩,人工造灌木林533.02亩。
第十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4.42亩,人工造灌木林534.42亩。
第十一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42亩,人工造灌木林533.42亩。
第十二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15亩,人工造灌木林533.15亩。
第十三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85亩,人工造灌木林533.85亩。
第十四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4.25亩,人工造灌木林534.25 亩。
第十五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4.20亩,人工造灌木林534.20亩。
第十六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4.29亩,人工造灌木林534.29亩。
第十七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2.61亩,人工造灌木林532.61亩。
第十八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35亩,人工造灌木林533.35亩。
第十九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4.35亩,人工造灌木林534.35亩。
第二十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4.44亩,人工造灌木林 534.44亩。
第二十一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4.02亩,人工造灌木林534.02亩。
第二十二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44亩,人工造灌木林533.44亩。
第二十三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4.53亩,人工造灌木林534.53亩。
第二十四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4.25亩,人工造灌木林534.25亩。
第二十五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5.47亩,人工造灌木林535.47亩。
第二十六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45亩,人工造灌木林 533.45亩。
第二十七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29.46 亩,人工造灌木林529.46亩。
第二十八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2.85亩,人工造灌木林532.85亩。
第二十九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4.50亩,人工造灌木林534.50亩。
第三十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25亩,人工造灌木林533.25亩。
第三十一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62亩,人工造灌木林533.62亩。
第三十二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2.42亩,人工造灌木林532.42亩。
第三十三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87亩,人工造灌木林533.87亩。
第三十四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2.95 亩,人工造灌木林532.95亩。
第三十五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5.80 亩,人工造灌木林535.80 亩。
第三十六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00亩,人工造灌木林533.00亩。
第三十七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2.92 亩,人工造灌木林532.92亩。
第三十八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52亩,人工造灌木林533.52亩。
第三十九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4.11 亩,人工造灌木林534.11亩。
第四十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51亩,人工造灌木林533.51亩。
第四十一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4.01亩,人工造灌木林534.01亩。
第四十二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2.91亩,人工造灌木林532.91亩。
第四十三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2.52亩,人工造灌木林532.52亩。
第四十四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2.74亩,人工造灌木林 532.74亩。
第四十五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61亩,人工造灌木林533.61亩。
第四十六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60亩,人工造灌木林533.60亩。
第四十七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2.25亩,人工造灌木林 532.25亩。
第四十八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1.53亩,人工造灌木林531.53亩。
第四十九标段:实施工程固沙533.35 亩,人工造灌木林533.35亩。
7.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实施工程固沙26140亩,人工造灌木林26140亩。
8.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0日
竣工日期:2027年11月10日
抚育管护期:二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以实际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 须 提 供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报告生成日期超出时限范围的 ,视为无效投标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3.参加本项目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凡被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正接受纪检部门调查、投标资格被暂停且尚在处罚期内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将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 :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 ,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无弄虚作假声明。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无时间限制,开标前均可下载查阅。标书代写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gzjy.****.cn),投标登记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等信息,未及时获悉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八楼第十开标厅标书代写
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标服务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ZGTF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市”。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6.文件制作提示:投标人须提前登录**中****公司网站(www.****.com),在“首页—下载中心—新版工具”栏目中,下载“直播播放器”、“**互联互通版证书驱动”、“投标工具(标书查看)”。成功安装后,使用“投标工具(标书查看)”导入招标文件后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7.开标提示:该项目使用**中****公司的**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进行开标。投标人须提前登录**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填写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进行签到(不按时签到无法正常解密),并按照开标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等其他开标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提前至少三天对开标使用计算机系统环境进行检测,并根据提示进行环境配置。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操作指南或致电400-6123-434咨询。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发改公管[2023]8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站http://gzjy.****.cn)发布。法律另有规定的同步发布。
八、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参与公共**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须提前办理全省互认的公共**交易实体数字证书或**互认的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站进行网上投标。可通过线上办理,也可****交易中心八楼大厅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具体请咨询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机构。
******公司:0935-****228
**文锐****公司:0935-****163
**中****公司:0935-****160
九、联系方式(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姜莉玲 联系电话:138********2272
地 址:**省**市**县**路18号
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刘昌 联系电话:177********2552
地 址:**省**市******广场2号楼1202室
十、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草原局
联系电话:0935-****305
****
2026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