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克州****公司****县吐斯干大桥石灰岩矿采矿权及拟处置资产涉及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2026-10-10 | 披露结束日期2026-11-05 | |
| 挂牌期间10:00-18:00 | ||
| 袁先生 135****2725 | ||
| 项目名称 | 克州****公司****县吐斯干大桥石灰岩矿采矿权及拟处置资产涉及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 |
| 项目编号 | **** |
| 转让底价(万元) | 1100 |
| 转让底价是否含税 | 否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10-10 |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11-05 |
| 其他资产 | |
| 是否闲废 | 否 |
| 相关介绍 | 本次转让标的采矿权对应的是克州****公司****县吐斯干大桥石灰岩矿,具体情况为: 1.地理位置及交通:**县75°方位29千米、**市323°方位36千米处,距原**市铜冶炼厂约45千米,行政区划属**县管辖。 2.证号:C650********271****7358 3.发证机关:克孜勒苏柯******局 4.**面积:0.884平方公里 5.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6.生产规模:60.00万吨/年 7.有效期:2020年5月16日至2033年11月16日 8.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如下: 点号 X坐标 Y坐标 1,****048.88,****5925.44 2,****288.88,****7415.45 3,****473.87,****7415.45 4,****348.87,****7075.45 5,****898.88,****5925.44 拟处置资产涉及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详见资产转让清单。 |
| 土地使用权 | |
| 权利人 | 克州****公司 |
| 产权证号 | 新2017**县不动产权第****011号 |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40162.53 |
| 出让终止日期 | 2061年07月27日 止 |
| 土地使用权性质 | 出让 |
| 地类(用途) | 其他 |
| 地类(用途)其他说明 | 工矿仓储用地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房产 | |
| 权利人 | 克州****公司 |
| 产权证号 | 新2017**县不动产权第****011号 |
| 房屋用途 | 工业用房 |
| 所在楼层 | 1层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032.53 |
| 是否存在居住权 | 否 |
| 土地用途 | 其他 |
| 土地用途其他说明 | 工矿仓储用地 |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 出让终止日期 | 2061年07月27日 止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资产描述 |
****县吐斯干大桥石灰岩矿采矿权及拟处置资产涉及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
|
| 标的所在地 | **维吾尔自治区****县****县 |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克州****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克州****公司资产处置的批复(**材料财函【2025】23号)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并在签署成交资料、交纳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最终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产权交易市场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4、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清运、移交、处理,相关环节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税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5)同意确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6)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7)本项目转让底价合计110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转让底价137.828551万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率5%;土地使用权、采矿权转让底价962.171449万元,不含增值税,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税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转让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按照资产类型转让底价占项目转让底价总和的比例进行分配。 5、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自双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赴标的物所在地与转让方完成标的清点移交,标的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6、意向受让方需登录**省产权交易市场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市场概不负责。 7、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8、**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详细信息(评估报告等)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省产权交易市场了解。
2、项目涉及采矿权转让事宜,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属地政策,项目成交后,转受让双方****机关提请变更申请。
3、本项目涉及建筑物标的证载面积1032.53㎡,无证面积592.19㎡,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需提前了解标的房产详细情况及所在地相关政策,充分判断权属瑕疵,由此产生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与转让方及**省产权交易市场无关。
4、该项目已同时在淘宝网站披露,意向受让方在**省交易市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在淘宝平台报名参与竞价,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淘宝平台竞价规则,按时参与竞价,因竞价产生的纠纷与**省产权交易市场无关。
|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300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按系统提示要求交纳。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省产权交易市场交纳的交易费用和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让方有权扣除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时;
(2)在淘宝平台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时;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交易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和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时;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时;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时;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时;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2、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竞价方式 | 其他竞价 |
| 公示附件 | 5.1现场踏勘管理办法.pdf资产清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