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用环保****发电厂烟气净化系统更新提质改造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P148) 表4中 处理烟气量的单位表述由“m3/h”更改为“Nm3/h”
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P170) 表9中 入口S02浓度的单位表述由“m3/h”更改为“mg/m3”
3、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P169-170) 表9中 运行烟气量和设计烟气流量的单位表述由“m3/h”更改为“Nm3/h”
4、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P169-170) 表9中 “设计烟气风量”更改为“设计烟气流量”
5、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P269) 3#布袋除尘器的额定处理烟气量208000m3/h“m3/h”更改为“Nm3/h”
6、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P172) ‘8)挡板门’的表述中“空气缸的容积在100L以上时,提供储气罐。罐的容积为空气缸动作1次以上所需的量。”该段文字去掉,与供货清单7.1、7.2、7.3、7.5、7.6、7.7要求的挡板门电动调节性能保持一致。
7、本项目评标办法以综合评估法2为准,原招标文件中错填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相关内容予以删除,不作为本次评标依据。标书代写
8、补充图纸。
本次澄清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保持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澄清为准。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正式发出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上述内容。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铜塘湾
联 系 人:陈昆
电 话: 133****8168
传 真: /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嵩山路222号益民小苑6号楼110号
项目负责人:陈攀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筱卿 周宇琴
电 话: 0731-****3757 138****7899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行政监督部门: **省株****改革局
地 址:**市**区联诚路轨道智谷一期
联系人:钟浩仁
电 话:0731-****0107
http://222.****.218:8282/web/supervise/information/otherDetail?dataOwnerId=210********92301825 docType=AMEND_CLARIFY_NOTICE dataOwnerClass=approval_bid_tender_section biaoduanguid= sourceRegion=43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