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新泰市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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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已由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2.2 项目名称:****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2.3 建设地点:****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

2.4 项目概况:****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室外配套管网及道路工程,主要包含混凝土路面、室外管网、路灯等;二标段为室外配套挡土墙、绿化及门卫工程,主要包含绿化、挡土墙、围墙及门卫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第一标段:120日历天;第二标段: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XT-GC-****1009-01-01

****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管网及道路工程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XT-GC-****1009-01-02

****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挡土墙、绿化及门卫工程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本项目施工实行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自愿参与单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终最多仅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一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严格按照标段1、标段2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结果,优先确定序号靠前标段为该投标人中标项目;该投标人其余位列第一候选人的标段自动丧失中标资格,由对应标段内下一顺位合格候选人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

2.9 本项目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6557.04元。其中第一标段:****9121.47元;第二标段:****435.57元。

2.10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第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第一、二标段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领取及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4.1获取时间:自2026年10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标书代写

4.2下载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本工程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136)。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电子标服务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4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4.4.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4日上午9时00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4.4.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4.4.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4.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说明登陆“****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

4.4.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慧

联系方式:151****6456

4、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358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0538-****0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青云路1325号

项 目 负 责人:刘慧

电 话:0538-****230

电 子 邮 箱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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