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连南瑶族自治县产业园扩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城食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厨房)环境影响评价】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公告

审批
广东-清远-连南瑶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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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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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产业园扩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城食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厨房)环境影响评价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1.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环境现状调查,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专章编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具体编制类别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2.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等工作,现状监测可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检测机构实施。 3.组织或配合开展环境影响报告表(书)技术评估(评审),并根据评估(评审)意见及时修改完善。 4.协助委托人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至取得环评批复文件(或备案证明)。 5.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环境影响评价过程的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并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完成后15天内,向委托人移交全套完整的资料。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须在委托人提供资料后规定期限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辅助委托方开展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其他各项工作。 8.委托方指令或者要求的其他和环境影响评价事项相关的工作。 9.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单位需要完成的工作。(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否
投资额(¥69,986,400元)
仅承诺服务即可
无
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135,000元 至 ¥70,000元
无
否
否
2026-10-13 17:3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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