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10月8日2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10月13日(5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eia.****.cn/#/eia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环评原件合同。
3. 另纸质报批本报告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报****生态环境局系统报批。
| 项目名称 | 水产品食品加工 | |||
| 建设地点 | ****公司西南侧一****经济开发区)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拟投资12000万元建设水产品食品加工项目,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调味大闸蟹800t/a,调味罗氏虾550t/a,蟹黄酱40t/a,香辣蟹100t/a,生醉蟹10t/a。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睿康****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厂区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暂养清洗废水、包装瓶清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暂养清洗废水、包装瓶清洗废水和设备清****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处理厂处理。 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有油烟、天然****处理站臭气等。油烟通过集气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置后和低氮燃烧的天然气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通过加盖密封+生物滤池除臭处置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油烟排放标准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大型规模的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标准;****处理站恶臭气体H2S和NH3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10月8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91生态环境局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3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市**街道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 |||
| 建设地点 | **市兴****社区、安洲村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项目采用容量为660Wp光伏组件106488块、300kW组串式逆变器200台。工程直流侧安装容量70.28208MWp,交流侧额定容量60MW。按照全额上网模式运行。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研究所有限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房屋化粪池处理后,施工废水集中收集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冲洗、工区洒水或施工机械冲洗等,严禁直排外环境。运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光伏板定期冲洗废水直接排至光伏板下方鱼塘作为鱼塘补给用水。 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施工扬尘等。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避免大风天气进行作业;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遮盖、喷淋等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的定期维护保养,禁止车辆超载行驶;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施工期施工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 声环境:施工期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影响,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车辆等的维护保养。施工阶段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标准。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箱变,须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等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该项目营运期南侧戴昭线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生态环境:按规范要求布设太阳能电池组件,避免施工过程破坏地表植被,严格控制施工区域;施工前在项目临近西**荡重要湿地边界设置警示围挡、生态保护警示牌,所有施工活动不得侵入生态空间管控区,不在该侧布置堆场、临时营地;合理安排施工时期,避开雨季,做好场地排水工作,及时对裸露物料和土方加盖防雨覆盖物;做好施工期土石方平衡和调配,尽量减少临时占地:落实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尽量做到分期、分区进行,减缓环境影响程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10月8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91生态环境局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3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