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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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区庙台乡通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庙政发〔2026〕40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进一步完善通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村庄环境,****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初步设计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庙台乡通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实施地点
**市**区庙台乡通丰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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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彩钢大棚1800平方米,配套建设水电等基础设施;混凝土场地硬化800平方米;土方回填1600立方米;混凝土管道铺设DN800共314米;成品混凝土检查井4座;砂砾道路1500平方米等内容。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区庙台乡通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10月一2027年5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261.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6万元,基本预备费12.48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区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及2027年常态化帮扶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区配套。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应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及《****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
(二)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严控制概算投资。同时,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施工,避免新增债务,形成债务风险,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
(三)你单位应切实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及三十五条规定,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录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每月 10日前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2 个月内,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