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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596937N | 建设单位法人:李想 |
| 李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海关路23号 |
| 融水县110千伏古楼(**)送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 经度:109.191990,109.195770,109.202610,109.204120,109.207660,109.216890,109.236390,109.241800,109.256240,109.256800;109.257140,109.257200,109.257920,109.263170,109.266200,109.270910,109.276280,109.280910,109.291920,109.294160,109.287090,109.282000,109.276520,109.261570,109.238760,109.236250,109.221940,109.196690,109.188920,109.180270,109.177860,109.172720,109.171880,109.171900 纬度: 25.099460,25.098770,25.099130,25.098860,25.098240,25.100470,25.109480,25.111800,25.108200,25.107640;25.107660,25.108360,25.109130,25.106030,25.102480,25.092010,25.082990,25.076810,25.064800,25.062070,25.037100,25.029910,25.028070,25.026800,25.008280,25.007630,25.014410,25.020040,25.024680,25.027000,25.031130,25.037220,25.036840,25.036480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8-10 |
| 柳审环城审字〔2026〕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359 |
| 7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596937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2********938680X | 验收监测单位:**壮族自****管理站 |
| 124********987237H | 竣工时间:2025-11-1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OxtCwG4rRxvhFNwcrXgA6tfm%2BZUtKlWHKz1YCIQA%2Bz5c66I8cMNlFemii2Tr0a8P?encrypt=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10kV****电站,户外布置,**1台50MVA主变,110kV出线4回,**事故油池33m3; 2、贝江~古楼110kV线路工程,**贝江~古楼110kV线路,**线路路径长度约23.559km。其中单回路段路径长度约15.938km,双回路段(双侧挂线,另一侧备用)路径长度约7.621km,**杆塔84基。 3、古楼站π接西廓~**地110kV线路工程,**古楼站π接西廓~**地110kV线路,π接段**线路路径长度约7.368km。其中双回路共塔段路径长度约6.5831km,单回路段路径长度约0.785km,**杆塔30基;拆除原西廓~**地110kV线路#27~#29铁塔段线路路径长约1.0km,拆除单回路铁塔1基。 4、220kV贝江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 实际建设情况:1、**110kV****电站,户外布置,**1台50MVA主变,110kV出线4回,**事故油池33m3,主变集油坑有效容积20m3, 2、**贝江~古楼110kV线路,**线路路径长度约23.559km。其中单回路段路径长度约15.938km,双回路段(双侧挂线,另一侧备用)路径长度约7.621km,**杆塔85基,其中**单回路塔基55基,**双回路塔基30基; 3、古楼站π接西廓~**地110kV线路工程,**古楼站π接西廓~**地110kV线路,π接段**线路路径长度约7.368km。其中双回路共塔段路径长度约6.5831km,单回路段路径长度约0.785km,**杆塔30基,其中**单回路塔基2基,**双回路塔基28基;拆除原西廓~**地110kV线路#27~#29铁塔段线路路径长1.0km,拆除单回路铁塔1基。 4、220kV贝江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施工用地,做好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截水排水沟,做好排水和拦挡工作;做好施工期扬尘防治工作,采取设置拦挡、加盖篷布、洒水等措施,避免扬尘等影响村庄居民;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和车辆清洗,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二)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塔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施工结束后,临时堆土及时回填并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三)营运期合理布局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选择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须确保110****电站厂界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电磁****电站周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规定的4000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电站值守及运维检修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六)做好一般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工作,须按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相关污染防治设施。(七)须按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规范的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临时存放设施,并设立明显的危废标志,危险废物须定期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规定处理、处置,不得随意堆放、擅自外排。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及转移联单的台账记录。(八)加强与项目周边公众的沟通,进一步做好电磁辐射的相关解释和宣传工作。(九)按照《关于印发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单位对施工车辆进入施工场地,时速进行了规定,且土石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变电站施工区域设置车辆进出冲洗,避免造成影响。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加强了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了硬质围挡,堆料采取了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现场及时进行了复绿。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施工项目部临时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房屋,生活污水利用房屋原有生活污水系统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根据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工程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限界,控制施工范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挖填过程中的产生的土石方采取了分区堆放的措施;施工挖填过程中分层开挖、分区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作植被恢复覆土,全部回填,工程建筑垃****政府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三)根据监测报告数据表明,110kV****电站昼间、夜间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四)根据监测报告数据表明,110kV****电站周边敏感目标及线路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规定的4000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电站内设置地埋式化粪池,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六)根据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工程建筑垃****政府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七)本期**的事故油池有效容积33m3,可满足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本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事故油池建设按规范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本工程按环境监测计划要求进行现场监测,且监测数据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八)本工程施工及设施调试期间积极落实了电磁辐射的相关解释和宣传工作,经走访行政主管部门,未接到本工程相关环境投诉。(九)****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处置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制度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环境事件预案,****领导小组及****指挥部。****小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落实********小组的决策部署并必要时协调应急救援;****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环境污染事件处置应急响应;决定调整环境污染事件等级;指导、协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抢险救援、恢复重建等。(十)根据监测报告数据表明,本工程稳定运行,110kV****电站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110kV****电站周边敏感目标及线路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规定的4000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十一)本工程环评阶段针对项目进行了环评信息公开,且在本工程施工及设施调试期间积极落实了电磁辐射的相关解释和宣传工作,经走访行政主管部门,未接到本工程相关环境投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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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架空线路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行维护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供电局统一回收处理。 (2)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变电站铅蓄电池退出运行后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暂时存放,之后应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1)拆除原西廓~**地110kV线路28#塔基,原有导、地线直接利用,其余杆塔、绝缘子等金具均已交由运管单位****回收处理,拆除塔基塔角基础均已拆除。 (2)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电站为**站,尚未产生废旧蓄电池,建设单位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废旧蓄电池处置方法,负责与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受托方)签订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置协议,待变电站蓄电池需要进行更换时,委托方将提前十个工作日通知受托方,受托方调度****电站后方开始进行蓄电池更换,更换下来的废旧蓄电池将直接由受托方按照处置协议的要求依法合规的进行回收、处置。因此,变电站废旧蓄电池更换后不会随意丢弃,不在现场进行拆散、破碎或砸碎,****电站内暂存。 (4)变电站运行至今未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已委托具备回收资质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
| 1 | (1)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挡、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对砂石料采取了彩条布垫底的措施,减少了生态影响。 (2)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塔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临时堆土及时回填。 (3)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运输道路,施工运输道路利用村村通道路及机耕路,村村通道路、机耕路至塔基之间仅修整少量施工人抬便道或采用骡马运输,限定人抬便道宽度,材料运输固定线路行驶,减少临时占地面积,降低对植被的破坏。根据现场调查,人抬便道植被恢复良好。 (4)杆塔定位选择在林木稀疏地带,塔基施工区尽量不进行场地平整,宜采取掏挖基础等原状土基础,保持原有地形,减少占地面积和开挖量。 (5)输电线路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塔基利用地形高差优化塔位设置(高低腿和主柱加高基础型式),尽量加大档距,减少林木砍伐和植被破坏。 (6)线路跨越生态保护红线林地采取高跨等方式,线路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均大于7m,未对线路导线下方林木的砍伐。 (7)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8)开挖塔基基础时,制定了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尽量不降或少降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山坡处用编织袋降开挖的土块装好,并堆放整齐,防止土、石块顺坡丢弃,减少了天然植被的破坏。 (9)在铁塔塔材堆放区、组装区、起吊区及工器具堆放区铺设了彩条布,防止材料摆放、施工作业时碾压而破坏地表植被;架线施工时,提前选好了牵张场地,确定牵、张机及吊车等大型机械和线材的摆放位置,对机械和材料的摆放位置范围铺设了彩条布,防止机械、材料的碾压而破坏地表植被。 (10)施工占用林地、灌草时,剥离表土单独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留作施工区域的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和植被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物多样性。 (11)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塔基及施工场地植被恢复良好 | (1)根据监理资料,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尽量减少塔基临时占地,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拦挡围护,严格控制施工红线。 (2)塔基基础开挖时,采取了表土剥离等措施,施工挖填过程中分层开挖、分区堆放,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于线路塔基和塔基占地范围内,土石方平衡,无弃土弃渣,,根据现场调查,生态保护红线内塔基处植被恢复良好。 (3)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运输道路,施工运输道路利用村村通道路及机耕路,村村通道路、机耕路至塔基之间仅修整少量施工人抬便道或采用骡马运输,限定人抬便道宽度,材料运输固定线路行驶,减少临时占地面积,降低对植被的破坏。根据现场调查,人抬便道植被恢复良好。 (4)线路路径进行了优化,塔基选择在地表植被稀疏位置,此外采取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开挖面,缩小塔基占地面积,减少土石方开挖量。 (5)根据线路竣工图,生态红线内的塔基优化了塔型,采用高低腿设计,提高导线对地高度,加大档距,减少影响。 (6)根据《贝江~古楼110kV线路工程平断面图(竣工图)》,贝江~古楼110kV线路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段9#~10#导线架设高度约21m,45#-47#导线对地最低约33m,71#-72#导线对地最低约60m,76#~82#导线对地最低约27m。其中9#~10#段位于农田走线,其余跨越生态保护红线段均为林地走线,线路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均大于7m,未对线路导线下方林木的砍伐。 (7)根据施工单位资料,本工程为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牵张场、**施工运输道路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 (8)本项目在架线施工过程中,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布置牵张场。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型架线方式,用无人机牵绳在空中展放牵引绳,通过小线拉大线的方式进行牵引,然后配合牵引机用牵引绳带动导线,未开辟放线通道,减少对地面植被的损伤。 (9)根据竣工资料,线路施工,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布置牵张场,铁塔塔材堆放区、组装区、起吊区及工器具堆放区均铺设了彩条布,减少植被破坏。 (10)施工时,生态红线内基础开挖避开了雨天施工,采取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开挖面,缩小塔基占地面积,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对临时堆土采用密目网进行遮盖,用编织袋进行拦挡,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量;线路涉及桂北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内立塔1基,生态红线内永久占地面积80m2,临时占地面积90m2,**-**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红线内立塔6基,生态红线内永久占地面积470m2,临时占地面积500m2,减少了生态红线内占地面积。 (11)施工前,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专项环境保护培训,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植被恢复。 |
| 1 | 站内**容积为33m3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旧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电站****事故油池33m3,主变集油坑有效容积20m3,可以满足接入的最大一台油设备事故状态下的100%排油需要,后续运行期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旧蓄电池将交由签订协议的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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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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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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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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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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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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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