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 1 |
****社区 |
****社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内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642.73平方米 |
**社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晋(2023)**县不动产权第****472号”。 |
****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