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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罗阳街道涌口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办事处:
报来《关于**县罗阳街道涌口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申请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博办会函〔2026〕94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县罗阳街道涌口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2-441322-04-01-206173)。项目位于罗阳街道涌口村。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道路建设工程:包括生产运输路硬化6000㎡、绿化6200㎡和电气工程等;2、建筑立面提升工程:包括入村****小组周边)民居约50栋房屋整治以及涌口村综合楼改造工程;3、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包括沿线围墙约2.5km 提升改造工程、房屋庭院以及“四小园”提升改造工程、沿线清杂、完善排水250m及路灯系统;4、节点打造工程:****广场节点和**公园节点;5、灌溉引水工程:建设生产陂头3座和配套引水设施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319.72万元,其中:工程费1041.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5.76万元、预备费62.84万元。建设资金****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罗阳街道自筹解决。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按自然**部门意见(博自然资函〔2026〕1527号)要求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节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本文由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局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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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改革局,黄剑波常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局、****建设局、县统计局、县人社局、****管理局、****分局、****中心****中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审核工作指南》(惠市发改函〔2019〕519号)有关规定,核准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估算金额低于法定要求,由你单位依法依规自行确定是否招标,核准项目其他按照市、县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