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2029年10月全市系统业务和生产经营司乘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各潜在投标人:现对《****2026年11月2029年10月全市系统业务和生产经营司乘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统一答疑,并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修改,内容如下:一、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1、税收、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月份问题:资格要求中“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请明确“近三个月”具体指哪三个月
提供2026年6月至8月或2026年7月至9月的证明材料是否均符合要求
答复:“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中“近三个月”指投标前近三个月。
考虑部分地区9月证明材料可能因系统滞后无法打印,因此提供2026年6月至8月或2026年7月至9月的证明材料均符合要求。
二、关于评标办法1、类似业绩认定标准问题:商务评分要求“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任意一张发票,计3分”。标书代写
若我司提供的类似项目为单价合同,合同未体现合同总价,提供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发票是否可认定为满足“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要求答复:提供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发票可认定为满足“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要求。
2、项目负责人证书问题:招标文件要求“中级及以上人力**管理师职称证书”。
我司提供以下任一证书:1中级人力**经济证书,资格级别为中级,由XX****办公室颁发;2企业人力**管理师二级技师证书,由中华人民******保障部印制。
请问上述两类证书是否满足“中级及以上人力**管理师职称证书”的要求若满足,是否可按中级职称计2分若不满足,请明确本项目认可的证书准确名称、颁发机构及查询验证方式。
答复:(1)XX****办公室颁发的中级(人力**经济)职称证书,属于中级经济系列人力**方向职称,满足本项目中级及以上人力**管理师职称证书要求,可计2分。
(2)企业人力**管理师二级技师属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属于职称证书,不满足本项目“中级及以上人力**管理师职称证书”评审要求,不予计分。
本项目认可:人力**管理方向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经济系列人力**专业中级高级职称等);颁发机构:****保障部****办公室;验证方式:发证机关官方职称查询渠道。
职业技能等级(技师高级技师)证书不作为职称予以认定。
3、平台化建设费用问题: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按承诺提供平台建设。
请问平台建设及运维费用是否已包含在最高投标限价内招标人是否另行支付
答复:平台建设、软硬件、运维全部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投标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之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报价时须综合考虑该部分全部成本。
三、关于合同条款与保险责任1、车辆保险费用承担矛盾问题:合同第二条第1款及第八条第5款约定“甲方承担车辆保险费”,但附件6《安全协议书》要求“乙方应购买服务车辆保险,险种需购买足额车损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司乘座位险等”。
请明确车辆保险费用究竟由甲方还是乙方承担若由乙方承担,是否已在最高限价中充分考虑答复: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1.服务事项内约定的车辆保险费由甲方(招标人)承担。
变更: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6《安全协议书》第一条第(二)项第7款“乙方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乙方应购买服务车辆保险,险种需购买足额车损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司乘座位险等险种,合同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赔付费用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款变更修改为:“乙方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乙方应为司乘服务人员购买足额司乘人员人身类保险,保障司乘人员人身安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赔付费用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服务范围、人员配置1、服务地点及现场管理人员配置问题:招标需求要求“每个服务地点配备现场管理人员,服务地点为****市本****公司”。
请明确:市本****公司具体包含多少个服务地点现场管理人员能否由司机兼任答复:(1)**市烟草系统包含市本级及11****公司),合计12个服务地点。
分别是:**市本级、**县、**县、**县、麻阳县、新晃县、芷江县、**市、**区、**县、靖州县、通**。
(2)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2、服务要求(6)“中标人为本项目需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不能兼职为司机;每个服务地点配备现场管理人员,服务地点为招标人****公司办公场地。
”其中投标人须按要求配置1名专职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兼职为司机,每个服务地点配备现场管理人员不做限制,可以由司机兼任。
相关人工成本全部纳入投标报价。
五、开标、投标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六、其他公告内容本次澄清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cn)、(www.)、中国政府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办公室,联系方式:0745-****823。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地址:******图书馆斜对面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745-****648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鹤****碧桂园商业A街201号联系人:杨青莲电话:183****5037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