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 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出租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出租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交易所有限公司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承****交易所有限公司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古南大道以东、鹿鸣路以西、禾河大道以北、鹿鸣路与规划路交****菜市场****停车场车位整体招租(3年) | ||
| **** | 监测编号GR2026JX****089 | |
| 130943 元/月 | ||
| 2026-10-10 | 挂牌截止日期2026-10-16 | |
| 租赁房屋地上一至三层建筑面积共8810.92平方米;****停车场共91个车位(建筑面积约4486.22平方米)。租赁房屋已完成五方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备案,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出租方保证招租房屋符合《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房屋交付使用标准。 | ||
| 古南大道以东、鹿鸣路以西、禾河大道以北、鹿鸣路与规划路交****菜市场 | 出租面积/数量8810.92平方米和91个车位(面积约4486.22平方米) | |
| 仅限非住宅业态。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亦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经营重污染、重噪音及危险品等相关行业。 | 出租期限3年 | |
| 标的享有免租金装修期7个月优惠政策(其中第1年免收3个月租金、第2年和第3年各免收2个月租金) | 配套设施||
| 招租标的交租方式按照先付后用原则,每半年支付一次,首付租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前支付,以后每半年租金支付日期为当期半年度租期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 | 权证名称无 | |
| 无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无 | |
| 无 | 标的使用情况在租 | |
| 第一年和第二年年租金按成交价计算支付,第三年年租金在第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计算支付。 | 服务费承担方承租方 | |
| 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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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913********8811208 | ||
| 否 | ||
| **省**市**区五指峰大街12号总部经济大楼5楼 | 经营规模中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 5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郭春裕 | |
| 其他类型:领导班子会议纪要 | ||
| 1.本次挂牌租赁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洪利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赣洪利【2026】(房估)字第04044号”评估报告。 5.本次招租房屋目前在租赁使用状态,租赁合同于2026年10月26日终止,目前承租方为本次招租房屋优先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6.本次租赁标的仅指租赁房屋,不包括其他任何资产,意向承租方在展示期间需了解标的现状。本次租赁房屋用途仅限非住宅业态。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亦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经营重污染、重噪音及危险品等相关行业。 7.承租方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前一次性将首期租金(第一年租期半年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账号:283********20001000 开户银行:****分行 9.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要求履行义务,如承租方存在逾期付款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的,没收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为了确保交易正常进行,请务必使用 Windows10 及以上操作系统自带 Edge v108+,谷歌 v108+,360 安全 v14+,360 极速 X22+版本浏览器参与项目报名和竞价,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如遇网络不稳定导致竞价页面停滞,请手动刷新网页。采用其他浏览器导致报名、竞价等网络交易竞价活动无法正常开展的责任和后果由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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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网络竞价,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竞价过程中,竞买人(竞租人)应当认真严肃地进行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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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需要审核 | |||
| 否 | |||
| 否(不放弃)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 7 万元 | |||
| 报名即缴纳 | |||
| 挂牌(报名)截止日21: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联云闪付转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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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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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以下(1)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交易所有限公司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有限公司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或标的单位合法权益的; (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出租方或标的单位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6)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租赁履约保证金、交易费用的; (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被确定后,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在承租方按交易条款约定支付完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后,再由出租方向****公司出具交易保证金退还的书面申请,****公司按退付流程办理退款,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利息****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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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半年支付; | |||
| 承租方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26.1万元)及水电押金(1万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实行场外结算(出租方账户信息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以后的租金支付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因场外结算所涉及的一切纠纷、争议、损失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承担,****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 |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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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3)本次租赁项目代理佣金9480元由承租方承担,代****公司指定账户: 户名:吉****公司 开户行:****银行**庐陵支行 账号:143********028028 ①如本次招租,优先权人为承租方,则出租方与承租方不需另行办理租赁房屋的移交,视同自动移交;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开始时间为2027年2月1日。 ②如本次招租,优先权人未能成为承租方,出租方与承租方在2027年1月31日前办理租赁房屋的移交,移交时以交付时租赁房屋现状为准,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开始时间为2027年2月1日。 ③租赁房屋移交之日起所有与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安全责任及事故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纠纷、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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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次日起 5 个 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则延牌。 最多延牌次数: 40次 , 延牌周期:5 个 工作日。 | ||
| 目前已延牌个周期,已**个 工作日 | ||
| ****中心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0791-****6621;****1087;****0087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 身份证 | 否 | 是 | 是 | |
| 授权委托书 | 是 | 是 | 是 | |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否 | 是 | 是 |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否 | 是 | 是 | |
| 法人代表身份证 | 否 | 是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