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成型纸采购(2026.****.27-2028.****.26)【重新招标】》(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标段一2.2.4(1):商务评分标准中供货经验-投标销售成形纸的供货业绩评审标准修改如下: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之内的成形纸项目供货(含税)总额。以500万元为基数,等于基数的,得基本分10分;低于基数的,得 0 分;高于基数的,每高200万元增加10分,最高加40分,本项总分最高得50分。标书代写
注: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销售类似招标货物的业绩表及需方单位业绩证明”;标书代写
2、业绩表内每一项供货业绩应提供一份需方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并附对应需方单位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否则不记分;
3、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面,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履约期限为准(包含合同履约期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的情况),业绩金额认定以需方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为准。标书代写
4、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二)、投标文件格式中业绩清单汇总表格式对应修改,具体详见澄清文件。
(三)、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问题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管理部(0736-****090)。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社区洞庭大道西段1999号
联系人:田梦蝶
电话:0736-****1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文轩路 27 ****广场 B5 栋 5 楼
联系人:张轶、李红平、龙晶、吴佳卉、黄小溪、刘一麟
电话:0731-****0268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