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能创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数字能源扩建项目(二期)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安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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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数字能源扩建项目(二期)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2026-10-10 09:2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数字能源扩建项目(二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数字能源扩建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园区马鞍大道7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诚境****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对现有产品工艺进行改进,并在现有厂房内空置区域新增1条大功率电源线,配套新增波峰焊接机、涂覆机、固化炉、点胶机、耐压测试等设备,形成年产3300套大功率电源生产规模。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工业园内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施工期文明施工,及时洒水降尘,加强车辆维护,装修采用环保型材料,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工期扬尘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废****回收站;生活垃圾经桶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工业园内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激光打标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除尘装置(滤网+袋式除尘)处理后排放。波峰焊接废气由密闭管道负压收集;人工补焊焊接废气由可移动式侧吸罩负压收集;调漆废气密闭换风收集;三防漆涂覆机、固化炉、干燥箱均为密闭式设备,设置密闭管道连接设备排气口,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自动点胶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所有收集废气引入现有“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最终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密闭换风系统收集后依托****公司已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工业涂装”的B级企业排放限值中相关要求。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过程中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加强维护和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你单位须设置危废暂存间,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电路板、漆渣、废无尘布、废润滑脂桶、含润滑油抹布、废胶桶、废三防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助焊剂桶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暂****回收站;废电子元器件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元器件边****回收站处理;****公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你单位应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污染。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危废暂存柜设置区域、危化柜设置区域、三防漆调漆房及喷涂区域进行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各库房、实验室、一般固废暂存区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办公区等其它区域进行简单防渗。要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七)严格落实和优化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与生产,并落实本评价提出的防范措施,制定详细、可行的风险应急预案,事故风险可降到最低水平。

七、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取得了**市安****科技局出具的《**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如申请听证,可在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816-****889****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环境局

2026年10月1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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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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