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副食品筹措供应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副食品筹措供应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筹措供应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项目概况:
|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 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副食品 筹措供应采购项目 |
1.选取数量:共确定4家供应商。 2.服务期二年,合同每年一签。 3.服务地点:****市**区(4个单位)、**、**、**、**、**、**。 |
采购分为2包: 第一包:蔬菜、干货、水果、调味品类、饮品类、豆类及其制品等; 第二包:肉类、蛋类、奶及奶制品、水产类、冷冻货品等。 |
下浮率 |
2026年10月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9)供应商须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10)本项目特定资格:①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须在项目服务地区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六、意见建议
1.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内容如有意见建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号:****@qq.com)反馈。
2.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
3.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先生,权先生
电 话:176****6231,156****2076
地 址:**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