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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宁****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信息:本项目建设地址****开发区高端产业配套区康地路106号设计研发大楼8层,项目北****公司、南侧为**印刷广告物流产业园、西侧为空地、****学校。本项目总租赁总面积约 1400㎡,仅对其进行装修,不新增建构筑物,建设内容包括理化分析室、无机前处理室、气象色谱室、原吸室、光谱室、土壤制备室、天平室等检测实验区域,主要经营生态环境检测、水质检测、土壤质量检测、固体废物检测等检测服务,并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设施。本项目投资总概算为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万元;实际建设总投资2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9.8万元,占总投资的49%。
宁****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调试过程中,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配套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治理设施已完成建设并稳定运行,废气、废水、噪声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达标。企业内部机构健全,设有安全环保科专门负责环保管理,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台账、应急预案等较为规范,满足企业环境管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