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0533****环境局****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2025年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项目 | **县境内 | **** | **省****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县**镇、前岗乡,总投资10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93%。项目**加压站7座,改造加压站47座,铺设输水管线194.48km,**闸阀井150座、排气阀井118座、排泥阀(湿)井71座,改造34座现有管理房供热设施,配套供水、消毒、计量监控等设施;****水厂出厂水作为供水水源,建设4条输水管线,替换项目区域原有地下水水源,原有地下水转为备用水源,设计供水规模7889m3/d,受益人口109570人,施工工期16个月。项目总占地16.89hm2,永久占地0.2914hm2,临时占地16.5986hm2;临时占用部分永久基本农田、黑土地,不永久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史** 复审:邢雨哲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