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厅批准(皖自然资矿权函〔2026〕85号),****决定以挂牌方式转让**省****铁矿床(东段)采矿权及其附属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组织基本信息
名称:****
场所:**省**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13-14层
二、交易平台及交易机构
(一)交易平台:****交易中心
场所:**省**市**新区**路2588号
(二)交易机构:****中心
场所:**市**新区**大道4872****中心A9幢****集团4楼
三、采矿权及其附属资产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1.矿山名称:**省****铁矿床(东段)。
2.矿山位置:位于**省**县**南32km,隶属**县龙桥镇,**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7′21″,北纬31°04′50″。
3.开采矿种:硫铁矿、铁矿。
4.采矿许可证号:C340********861****3849。
5.发证机关:******厅。
6.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9月14日至2030年12月31日。
7.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8.核准生产规模:60万吨/年。
9.**范围:**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共有12个拐点圈定。
| 点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点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 X |
Y |
X |
Y |
||
| 1 |
****365.00 |
****3442.04 |
7 |
****929.00 |
****4067.04 |
| 2 |
****311.00 |
****3967.04 |
8 |
****746.00 |
****3995.04 |
| 3 |
****059.00 |
****3967.04 |
9 |
****661.00 |
****3845.04 |
| 4 |
****039.00 |
****4177.04 |
10 |
****460.00 |
****3845.04 |
| 5 |
****909.00 |
****4279.04 |
11 |
****238.00 |
****3567.04 |
| 6 |
****903.00 |
****4279.04 |
12 |
****511.00 |
****3352.03 |
| **面积:0.5687平方公里; 开采深度:+152m至-147m。 |
|||||
10.**储量情况:截至评估基准日,采****铁矿(探明+控制+推断**量)矿石量5462.86万吨,平均品位15.29%。****铁矿(推断**量)矿石量184.25万吨,TFe平均品位38.56%;探明、控制及推断**量可信度系数均取值1.0;****铁矿矿石量5462.86万吨,平均品位15.29%。共生铁矿矿石量184.25万吨,TFe平均品位38.56%。
采矿权范围内总设计损失量为737.15万吨,****铁矿设计损失量702.37万吨,共生铁矿设计损失量34.78万吨;开采回采率为82.60%;矿石贫化率为10%;选矿回收率为92%;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4055.63万吨,****铁矿可采储量3932.16万吨,共生铁矿可采储量123.46万吨。
具体详见**兴地矿****公司出具的兴地矿评报字〔2026〕061号《**省****铁矿床(东段)采矿权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35038.50万元,评估基准日2026年7月31日。
(二)附属资产基本情况
1.第一部分附属资产为构筑物-井巷工程。井巷工程共18项,主要为+80m1#主平巷、+80m东沿脉平巷、+80m中沿脉平巷、+80m南回风平巷、平祠扩帮工程、北风井掘砌工程等,以砖木和混凝土结构为主,构筑物主要分布在**,因矿山停产多年,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具体详见**兴地矿****公司出具的兴地资评报字[2026]第0603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1687.46万元,评估基准日2026年7月31日。
2.第二部分附属资产为位于**县龙桥镇**村老裴桂路西侧工业用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其中部分房屋建筑物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证面积合计为4134.72平方米,转让人承诺上述无证房产为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具体详见**正诚房地产****公司出具的皖正诚评报字〔2026〕第ZC-2048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4589.9396万元,评估基准日2026年7月31日。
注:采矿权基本情况及附属资产明细详见附件1。因矿井封闭,相关内容仅供参考,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竞买人须自行踏勘标的现场以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如对本次转让标的有疑问,应主动向转让人了解确认。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营利法人。如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还应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的有关要求。
(二)竞买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三)本次挂牌不接受竞买人联合竞买。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
(一)截止时间:竞买保证金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完成。标书代写
(二)竞买保证金金额:肆仟壹佰叁拾壹万元整(4131万元)。
(三)竞买保证金接受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须为竞买人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自出函之日起12个月,保函受益人为****。该保函专项用于竞买担保,未竞得人可于挂牌结束后前往****办理退保手续。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人****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银行转账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路支行;
银行账号:767********098682
六、转让方式及公告、挂牌时间
(一)转让方式:挂牌转让。
(二)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1日至2026年11月20日17:00。
(三)挂牌时间:2026年11月23日至2026年12月7日10:00。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12月7日上午10时04分开始。
七、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和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及方式
(一)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详见公告时间。
(二)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须登录****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hy.****.com),选择“矿业权”(**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登记,具体操作步骤详见****交易中心官网(https://ggzy.****.cn/)“**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电子交易系统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
4.本公告第四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2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竞买保证金凭证扫描件。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提供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提供电子转账凭证。****银行保函形式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报名无效。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文件。
注:1.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及报名材料上传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上述报名、文件获取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省矿业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4)。
2.竞买人一旦参与报名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八、转让起始价、增价规则以及竞得人确定的标准和方法
**省****铁矿床(东段)采矿权及其附属资产挂牌起始价为41315.8996万元,最小加价幅度为50万元,每一最新报价的加价幅度须为最小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采用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竞价结束后,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不成交。
九、采矿权转让价款及其他费用交纳要求
(一)采矿权转让价款的交纳要求:
本次采矿权转让一经确认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省****铁矿床(东段)采矿权及其附属资产转让合同》,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人指定账户支付资产整体转让总价款的30%;15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总价款的50%;3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总价款的100%。
(二)竞得****交易中心支付本次挂牌转让的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详见《挂牌转让竞买须知》第三条。
十、风险提示
(一)矿产**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应全面仔细了解矿业权及其附属资产详细情况和要求,本次挂牌不组织集中踏勘,竞买人如需到**现场踏勘,自行安排,并充分了解转让范围内的村庄、道路、水体、地表附着物等对开采的影响,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费用自理。
(三)因法律法规**策发生调整的,转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策执行。
****铁矿东段尾矿库已闭库,竞得人须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尾矿库闭库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铁矿东段尾矿库污水的达标排放处理及费用。
(五)竞得人后续开展生产经营,若需要尾矿堆存处置设施,由竞得人自行依法解决,自行承担全部建设投资、审批风险及相关费用,转让人不提供任何尾矿堆存设施。
(六)竞得人须承诺将严格遵守矿山污水处理相关法律法规,****铁矿西段污水的达标排放处理责任,****铁矿西段实施主体协商解决。
(七)竞买人受让资产后,作为后续开采主体,对本矿山剩余未缴纳、后续开采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全部采矿权出让收益,依法承担缴纳责任。
(八)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已充分踏勘,并对转让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完全同意按照本次转让标的现有实际状况及接收全部资产,不得因资产现状问题向转让方提出异议、索赔或其他诉求。
十一、对交易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采矿权及其附属资产转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转让人反映。
十二、其他内容
(一)采矿权及其附属资产转让后,**及影响区范围所涉及的用地、用林、水土保持、环保、道路、拆迁、搬**置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自然**、林业、应急、水利、生态环境、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二)竞得人须按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做好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规范组织编制**生态修复方案,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转让人在按照本次公告及《**省****铁矿床(东段)采矿权及其附属资产转让合同》规定收到相应款项后30日内将采矿许可证原件等现有相关资料、资产移交给竞得人。转让人不保证现有资料、资产是否有利用价值。
(四)本次挂牌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省****铁矿床(东段)采矿权及其附属资产挂牌转让文件》(含挂牌转让公告、附件、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等)。
(五)本转让公告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cn)、****集团网站(http://www.****.com****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cn)同步发布。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转让人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同步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竞买人密切关注。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方式:****,胡主任(联系电话:181****3409)。
报名联系方式:****中心,万工(联系电话:0551-****3703),王工(联系电话:0551-****3178)。
附件:附件4:**省矿业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V5.docx 附件:附件1: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及附属资产明细.docx 附件:附件2:申请人一般情况表.docx 附件:附件3:竞买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