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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要求,我单位委托****承担 **县智慧生猪全产业链综合开发项目(3个养殖场) 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以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s://pan.**.com/s/1IpvM0cm40q0dQuGxYgTxEQ(提取码:532a),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办公室(****)获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涉及项目评价范围(场界周边5km)内的各阶层人士及团体对本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保治理措施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s://pan.**.com/s/1IpvM0cm40q0dQuGxYgTxEQ(提取码:532a)。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后与我单位联系。(联系人:田先生,电话:0718-****92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信息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说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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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