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序号:**** 受**县**湖镇泗河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委托,****对2026年度**湖镇泗河村占补平衡土地复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感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报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县**湖镇泗河村; 2、投资额:约100万元;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等级要求: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 5、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2026年度**湖镇泗河村占补平衡土地复垦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总承包三级资质【原总承包三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应覆盖施工工期,如不能覆盖的,应在有效期截止时间前按国家相关规定新办或升级方式完成二级资质办理】)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标书代写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4、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8194;www.****.cn)和“信用**”(www.****.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5、按****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6、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或线上报名 (1)线下报名地点:****五楼招标代理室(**县叶挺东路92号)。 (2)线上报名:投标申请人如确定参加报名,请按要求发送邮件,邮箱账号:****@qq.com,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发送邮件后请电话确认。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⑦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⑧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6年7月-2026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四、其他补充事宜 1、2026年度**湖镇占补平衡土地复垦项目共分12个标段,并按(**村1标、姜庄村2标、王坤村3标、姬风村4标、泗河村5标、冲林村6标、镇种苗场7标、蒋堡村8标、潘舍村9标、林上村10标、鹅村村11标、钱沟村12标)标段顺序产生中标候选人。 同一投标单位可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即:若投标人已被推****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继续参加后开标段的报价评审及得分计算,则在其后的标段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无论何种原因(如:中标候选人因被投诉、质疑等情况而取消中标资格的),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因此重新排序,且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标书代写 2、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3、投标人自带土源,土方必须为优质耕种土,不得有任何杂物和侵入体,杜绝县外客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项目所在地优质土源),适宜稻麦种植。 4、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认真踏勘项目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和投标报价的因素,且潜在投标人应对自行获得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自行承担因此所需的费用。一旦投标人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和招标人需求为由,而提出额外赔偿。 5、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施工现场环保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扬建管〔2019〕10号文件标准执行。 7、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车辆、机械损坏路面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由施工方自行负责修复原状,费用自理。 8、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五、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六、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七、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县**湖镇泗河村集体经济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 波 联系电话:189****0770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