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45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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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破产清算案件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6年8月31日,****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6)冀0684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9月10日作出(2026)冀0684破2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资产与负债状况,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确保清算程序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管理人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选定一家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现就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16日,注册资本3333.4万元,登记机关为****管理局,注册地址为**省**市**市**镇大屯村,法定代表人为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984192Q,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事务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及相关资质; 2.申报机构已编入《****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单》或《****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单》; 3.申报机构派出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少于5人,能够满足工作质量和工作要求,不得将项目转交他人办理,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4.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申报机构近两年内承接过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或重整案件的审计业务,同时拟指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人员具有破产案件相应的经验。 5.申报机构及参与人员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 6.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或行为。 (二)报名文件所需材料应包括: 1.申报机构同意参与选聘的函并出具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保证在本项目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2)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3)开展工作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4)坚持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于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5)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6)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7)列席****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询问,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8)明确说明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 2.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报机构以往参与破产案件工作经验、业绩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及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工作经验); 6.拟推荐从事本次审计业务的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职业资格证书、主要业绩等情况; 7.申报机构拟定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等; 8.报价方案(含税,一次性报价); 9.申报机构出具的《保密承诺函》; 10.申报机构已编入《****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单》或《****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单》的证明; 11.申报人应将上述报名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申报材料壹式伍份,加盖申报人公章及骑缝章在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 特别提示: 1.审计机构从事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2.本次审计服务报酬以债务人可供分配资产作为支付来源。若债务人最终无可供处置、分配的资产,则不再向中选审计机构支付本项目审计服务费用,相关成本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3.报名参与审计机构应根据约定及时出具相应报告,同时请出具书面确认书,确认“若债务人无可供处置、分配的资产,则管理人无需支付该项目审计服务费用,且相关工作成本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 对债务人审计基准日前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财产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要求向管理人提供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壹式叁份),并提供一套完整的工作底稿,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梳理截至破产受理日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及债权情况以及债务人对外享有的债权情况,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及时、准确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盘点; 4.处理债务人的呆账、坏账的核销,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事宜等; 5.进行纳税申报并出具税务清算报告; 6.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工作,协助管理人核查债权,协助管理人制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对管理人制定方案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7.列席债权人会议,就审计相关工作发表意见及答疑; 8.专项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2)债务人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3)债务人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审计机构如发现存在上述行为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4****公司、股东及第三方担保的情况;(5)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股权等情况;(6)对购房户交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含明细)等。 9.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工作要求 1.审计机构应在项目现场完成主要工作,一经选定,须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开始工作; 2.根据项目进展,应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工作,并及时出具相关文件; 3.列席债权人会议,就相关工作发表意见及答疑。 四、报名截止日及报名文件的提交 1.报名截止日:2026年10月14日17:00。有意参选的机构应当在报名截止前向管理人递交所有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均应密封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邮寄材料报名的单位,应保证在报名截止日前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 2.邮寄地址:**市团结西路270号四楼416房间 3.联系人:杜律师 4.联系方式:175****2534 五、其他 1.如果报名参选的审计机构仅有一家时,可直接协商确定报名机构为最终的中标机构。选定审计机构后,管理人将选****人民法院备案。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另行向各报名单位进行解释和说明。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享有。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