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方兴大道(南淝河-龙兴大道)段建设工程主体工程施工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1标段
采购招标公告
1. 项目简介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市方兴大道(南淝河-龙兴大道)段建设工程主体工程施工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1标段
1.3项目地点:**市
1.4项目单位:**市公路****公司
1.5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7本项目控制价:约****2148.41元
1.8项目类别:□施工分包 □劳务** √材料采购 □机械租赁 □其它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置一个标段
2.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期的无欠****税务局开具《无欠税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混凝土销售(该业绩合同中C50 及以上标号混凝土销售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合同原件不需装订到投标文件中,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各投标单位提供与投标文件所附业绩相关的过程中结算发票扫描件(复印件),每个业绩对应的发票累计金额不低于该业绩合同额2000 万元,真实有效带二维码识别,由专家评委现场核验。如未提供或有造假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提供虚假发票、伪造发票信息等)将取消入围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且记入黑名单。所有合同须以彩色扫描件形式附于投标文件中,内容完整、清晰可读,包含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主体、金额、清单、签字盖章页等)。标书代写
4.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16日10:00****1楼108开评标会议室标书代写
5. 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0:00标书代写
6. 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站(网址:www.****.com)、优质采(网址:www.****.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标(采购)人:**市公路****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方式:139****2837
7.2监督管理部门:****招标采购部
地 址:**市**县合安路69号
联系方式:0551-****0030
8. 招标(采购)文件的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采购)人联系方式。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市方兴大道(南淝河-龙兴大道)段建设工程主体工程施工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1标段
采购招标公告
1. 项目简介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市方兴大道(南淝河-龙兴大道)段建设工程主体工程施工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1标段
1.3项目地点:**市
1.4项目单位:**市公路****公司
1.5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7本项目控制价:约****2148.41元
1.8项目类别:□施工分包 □劳务** √材料采购 □机械租赁 □其它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置一个标段
2.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期的无欠****税务局开具《无欠税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混凝土销售(该业绩合同中C50 及以上标号混凝土销售金额不低于350万元)。 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合同原件不需装订到投标文件中,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各投标单位提供与投标文件所附业绩相关的过程中结算发票扫描件(复印件),每个业绩对应的发票累计金额不低于该业绩合同额3500 万元,真实有效带二维码识别,由专家评委现场核验。如未提供或有造假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提供虚假发票、伪造发票信息等)将取消入围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且记入黑名单。所有合同须以彩色扫描件形式附于投标文件中,内容完整、清晰可读,包含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主体、金额、清单、签字盖章页等)。标书代写
4.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16日10:00****1楼108开评标会议室标书代写
5. 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0:00标书代写
6. 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站(网址:www.****.com)、优质采(网址:www.****.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标(采购)人:**市公路****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方式:139****2837
7.2监督管理部门:****招标采购部
地 址:**市**县合安路69号
联系方式:0551-****0030
8. 招标(采购)文件的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采购)人联系方式。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管理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