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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及常庄村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2026年度第11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该批次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常庄村地,南至常庄村地及中汪村地,西至常庄村地及毛村村地,北至常庄村地合围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3.971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10月20日开始,****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