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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亭县2026****基地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保****人民政府:
《保****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保亭县2026****基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政府将集体所有农用地0.1362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用地0.1362公顷,作为保亭县2026****基地块用地。
二、本次批准的用地应按规划和呈报用****基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兴建不符合国家及我省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因规划调整、产业发展等原因,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应报按规定报经批准。
三、你县要****基地新增建设用地安排管理,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不得用于非农村村民住宅项目建设。
四、你县应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17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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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省自然**和规划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