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乡《****政府关于裁定**市****公司地块地类的请示》(云下政〔2026〕9号)收悉。根据《森林**数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乡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市****公司所涉地块面积4.1587公顷,******局二调数据中,地类为果园、其他草地、农村道路;******局三调数据中,地类为果园、****基地、农村道路、 设施农用地;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数据库为林地。现认定林业**档案的4.1587公顷地类为非林地,不再纳入林地管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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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