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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萤石矿选项目 | **县龙浔镇丁溪街611号 | **** | **市尚****公司 | 项目建设萤石矿选生产线,年处理萤石矿(外购)5万吨。 | 一、废气处理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应做好密闭,项目上料、破碎、预筛分、传送、色选等产尘环节应设置喷雾除尘设施;原料及成品堆场应设置在厂房内,并配套喷雾抑尘设施;进出厂道路应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应加盖帆布,避免运输途中发生洒漏,车辆出厂前应对车轮进行冲洗,避免车辆带泥上路。 二、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矿选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 三、固体处置措施:项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压滤污泥和筛分出的脉石废矿收集于符合“三防”要求的储存设施内暂存,定期给相关企业回收处置或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噪声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 |
一、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1日-2026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5-****2032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德****生态环境局7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36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