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与深****公司签订的打印耗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将于2026年11月3日到期,****公司续签合同,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在合同服务期间,该公司较好地完成了合同约定事项,履约评价为优秀,符合合同约定的续签条件。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及合同约定,续签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保持不变,合同总价款为300,000元,折扣率为0.68,服务期限为2026年11月4日至2027年11月3日(本次为第1次续签)。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3日(3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在以下网站公示:
******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一路293号;收件人:张军;联系电话:0755-****0101;并在信封上注明“续签《打印耗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aglj@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续签《打印耗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3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公众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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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