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东外环南段Ⅰ、Ⅱ标段道路、交通护栏及阳和工业新区桥梁、交通隔离栏清洗保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20(**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20标书代写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20(**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20标书代写 |
| 2 |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6.2” |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
√允许分包 1.分包内容:仅限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辅助配套工作,包括垃圾转运处置、车辆租赁等;本项目道路清扫保洁、桥梁防撞护栏及交通隔离栏清洗、项目现场作业管理等主体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 2.分包主体要求:分包供应商仅限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严禁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严禁将本项目主体保洁清洗作业内容进行分包。 3.接受分包的供应商资质要求:分包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具备承接对应分包业务所需的设备、人员及履约能力;从事垃圾转运处置的分包单位还应具备垃圾处置合法经营条件;分包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4.履约约束:中标(成交)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完整载明拟分包单位、分包工作内容、分包金额以及分包单位中小微企业相关证明材料;不得私自更换分包单位,确需更换的必须书面报采购人审核同意,更换后的分包单位也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本项目全部服务的质量、安全及履约责任均由中标(成交)总包方承担。劳务派遣属于成交供应商内部用工模式,不属于本项目分包,但不得借劳务派遣名义转移项目主体作业及管理责任。 5.违规处置:发生超范围分包、将主体保洁清洗工作分包、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无资质分包、私自分包、分包单位再次分包、借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名义变相转包等情形的,采购人有****政府****管理部门。 |
| 3 |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12.1.2” |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下列第1至6项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竞标无效处理;其他如有请提供】: |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下列第1至7项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竞标无效处理;其他如有请提供】: |
| 4 |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12.1.2” | 无 | 增加: “7.拟分包情况表(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后续各项序号依次调整。 |
| 5 | 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 无 | 增加: 拟分包情况表(格式),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柳石路147号
联系方式:0772-****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环大道168号翡翠龙庭12栋3-2
联系方式:0772-****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铸辉、蒋婷婷、刘功强
电 话:0772-****58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