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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2MB185098XH | 建设单位法人:宋瑞 |
| 杨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县 |
| **回族自治区**市**县创业东路5****中心A座 |
| ****麓**县习岗镇生态修复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910-N7910-土地整治服务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县 习岗镇五星村、新平村、**村 |
| 经度:106.387620 纬度: 38.582910 | ****机关:****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08 |
| 贺审服(综)发〔2025〕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936.07 |
| 153.7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2MB185098X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世纪****公司 |
| 911********5553131L | 验收监测单位:**世纪****公司 |
| 911********5553131L | 竣工时间:2026-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b5c78f80ae6ebdc642e39d8831e7d44e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287.44hm2(4311.60亩),共涉及习岗镇五星村、**村、新平村等3个行政村,其中五星村112.61hm2(1689.13亩)、**村78.85hm2(1182.75亩)、新平村95.98hm2(1439.73亩)。 本项目土地平整总面积199.52hm2(2992.76亩),其中五星村1149.35亩(原有耕地提升改造811.14亩,共有10个区域;耕地恢复治理338.21亩,共有8个区域)。**村752.81亩(原有耕地提升改造638.54亩,共有14个区域;耕地恢复治理114.27亩,共有10个区域),新平村1090.60亩(原有耕地提升改造991.43亩,共有25个区域;耕地恢复治理99.17亩,共有10个区域);本项目建设用地复垦工程总面积17.69hm2(265.41亩),其中五星村2.16亩,**村191.7亩,新平村71.55亩。 本项目共翻建田间道路87条,总长30.79km,路面宽3.0m,路面材质为砂砾石,砂砾石厚度为15cm。其中五星村39条,长10.151km,**村24条,总长9.454km,新平村24条,总长11.185km。 本项目共建设渠道55条,总长7.356km;其中翻建U60斗渠2条,长1.593km,**U60渠道2条,长0.621km;翻建U50农渠20条,长2.637km,**U50农渠31条,长2.505km。本项目灌溉方式为渠道畦灌,灌溉面积3258.17亩,其中五星村1151.51亩,**村944.51亩,新平村1162.15亩。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287.44hm2(4311.60亩),涉及习岗镇五星村、**村、新平村3个行政村,其中五星村112.61hm2(1689.13亩)、**村78.85hm2(1182.75亩)、新平村95.98hm2(1439.73亩)。 本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已完成,实际完成土地平整总面积199.52hm2(2992.76亩)。其中:五星村1149.35亩(原有耕地提升改造811.14亩,共10个区域;耕地恢复治理338.21亩,共8个区域);**村752.81亩(原有耕地提升改造638.54亩,共14个区域;耕地恢复治理114.27亩,共10个区域);新平村1090.60亩(原有耕地提升改造991.43亩,共25个区域;耕地恢复治理99.17亩,共10个区域)。建设用地复垦工程已完成,实际完成复垦总面积17.69hm2(265.41亩),其中五星村2.16亩、**村191.7亩、新平村71.55亩。 田间道路工程已完成,实际翻建田间道路87条,总长30.79km,路面宽3.0m,路面材质为砂砾石,砂砾石厚度15cm。其中五星村39条、长10.151km,**村24条、长9.454km,新平村24条、长11.185km。 渠道工程已完成,实际建设渠道55条,总长7.356km。其中翻建U60斗渠2条、长1.593km,**U60渠道2条、长0.621km;翻建U50农渠20条、长2.826km,**U50农渠31条、长1.289km。本项目灌溉方式为渠道畦灌,实际灌溉面积3258.17亩,其中五星村1151.51亩、**村944.51亩、新平村1162.15亩。 |
| (1)新平村工程内容变更内容及原因: ****政府申请,提出将习岗镇新平村7#、9#建设用地复垦区定为新平村燎疳节非遗民俗节日活动的永久举办会场。****政府、****村委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踏勘,若舞台东侧现状不动,则原设计标高过深不能满足舞台需求。舞台东北复垦区域原有田间道路施工完成后与周边耕地高差较大,造成耕种不便。将二标段中7#、9#建设用地复垦区原设计开挖高程1066.10m调整至1066.20m,建筑垃圾清运工程量核1228.6m3,覆土核减60m3,将原设计1-2#农渠核减,核减畦田口14座。新增翻建并延伸1-1#斗渠,总长255m,新增0.4*3m管涵7座。丰标段舞台东北侧田间道路清理至高**面高程30cm处,田面高程为1065.55m,田间道路路面平均高程为1066.85m,田间道路总长187m,路面宽3.5m则建筑垃圾清运工程量增加654.7m3。核减2-2-4#农渠66m,畦田口3座。 (2)**村工程内容变更内容及原因: 五标段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因原设计在前期踏勘时四号斗渠被建筑垃圾全部掩埋,导致渠底高程测量时未能测到准确渠底,其所控制灌溉区域的2#建设用地复垦区设计覆土高程高于渠底高程30cm,造成2#建设用地复垦区无法灌溉。经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对部分区域进行变更,将2#建设用地复垦区原设计开挖高程1066.60m调整至1066.40m,建筑垃圾清运工程量增加1126.67m3,覆土工程量不变。因设计阶段,土地平整位于道路两侧,距农户较近,为保障安全,保留护坡不动,涉及核减工程量1005.2m3。 九标、****村委会强烈要求,核减九标段东西向农渠(D=0.5mU型)500米,随之减少覆土540m2,粗平、精平、翻地各1.62亩,有机肥0.81吨,将原设计中农渠由开渠灌溉方式修改为管涵灌溉,故增加管涵4座,农口4座,节制闸3座。十标段核减东西向农渠(D=0.5mU型)716米,将原设计中农渠灌溉方式修改为管涵灌溉,故增加管涵4座,整体式闸门3座。 项目其余工程内容实际施工过程中均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生态影响型项目,无具体的运营期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生态影响型项目,无具体的运营期生产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作业过程中洒水车定时洒水;临时堆土场采用纤维网苫盖+围挡。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合理降低使用次数。2、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无施工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解决。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分片施工;运输车辆在减速慢行、禁止鸣笛。4、建筑垃圾清运至项目区10km处****填埋场)进行掩埋;施肥时会产生废包装物,收集后统一外售;清理的杂灌植株,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现场集中收集后送至临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项目挖方30.38万m3,回填13万m3,借方8.85万m3,弃方26.23万m3。5、农田防护林栽植,绿化养护期1年,及时对未成活植被进行补种。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已落实:作业过程中已采用洒水车定时洒水;临时堆土场已采用纤维网苫盖并设置围挡。施工机械已加强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并合理降低使用次数。2、本项目未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已依托附近村庄解决。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已落实: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分片施工方式;运输车辆已减速慢行、禁止鸣笛。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及土石方工程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开挖不能回填土方实际处置方式: ①五星村:多余土方拉运至**县立岗镇兰丰村北部废弃坑塘及低洼荒地、和民公路东侧第六标段施工现场。 ②新平村:多余土方拉运至**县**养殖区宁******社。 ③**村:多余土方****工业园区****基地项目用地、**县常信乡丁义村七社**壮达水产****公司场内废弃渔池回填场地、和民公路东侧第七标段施工庄台地覆土复耕现场、和民公路与新平公路西侧九标段施工处、和民公路东侧第十标段施工现场。 1. (2)施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属一般固废,已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 2. (3)清理的杂灌植株已统一收集,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生活垃圾已由建设单位现场集中收集,送至临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5、农田防护林栽植,派专员进行巡检,及时对未成活植被进行补种。 |
| 项目实际多余土方拉运至其他缺土项目使用,剩余部分拉运至塌陷段落、水坑等地用于平整高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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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弃物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填埋场进行掩埋,临时堆放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因长期堆放对水体或空气质量造成影响;建筑垃圾清运至距项目区10km处垃圾场;施肥时会产生废包装物,收集后统一外售;清理的杂灌植株,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现场集中收集后送至临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及土石方工程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开挖不能回填土方实际处置方式: ①五星村:多余土方拉运至**县立岗镇兰丰村北部废弃坑塘及低洼荒地、和民公路东侧第六标段施工现场。 ②新平村:多余土方拉运至**县**养殖区宁******社。 ③**村:多余土方****工业园区****基地项目用地、**县常信乡丁义村七社**壮达水产****公司场内废弃渔池回填场地、和民公路东侧第七标段施工庄台地覆土复耕现场、和民公路与新平公路西侧九标段施工处、和民公路东侧第十标段施工现场。 1. (2)施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属一般固废,已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 2. (3)清理的杂灌植株已统一收集,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生活垃圾已由建设单位现场集中收集,送至临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1 | (1)优化施工布置,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施工期间,施工车辆、人员必须在作业带内活动,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 (2)保护好治理区周边的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工程建设中,除治理区占地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耕地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植被等。 (3)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要求文明施工,不得开展滥采、滥挖、滥伐等植被破坏活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管理。 (4)按照主体设计,进行农田防护林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栽植苗木890株,其中**杨445株,白蜡树445株,有效改善了区域生态景观环境。 (5)对区域动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对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间地表清理对动物活动场所的破坏以及施工期间的机械噪声给动物带来惊扰。随着施工的开展,部分动物会暂时离开以躲避人类的活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严禁夜间,采取以上措施可将施工期对动物的影响降至最低。 (6)土方开挖后应及时回填,注意表层土与地层土分开堆放,使其对土壤养分的影响尽可能降低。沟道回填时,应分层回填,保护生态环境。 | (1)临时占地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工区,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管理,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施工机械严格按照规定的临时施工道路行驶,未占用施工区域以外的土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清理和土地整治; (2)土壤保护措施:施工避开了大风天气及雨季;开挖土方进行纤维网苫盖,堆高不超过2m; (3)动物保护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集中于施工场地内; (4)生态减缓措施:进行了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环境管理和监理制度、生态保护宣传教育; (5)水土保持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施工建设中形成的控制地貌的整治,进行了回填(填埋)、推平、整平覆土工程。工程结束后立即对施工机械临时占用项目区空地占地区域进行土地绿化,临时堆土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堆土裸露表面拍实采取防尘网苫盖; (6)项目施工进场**行了施工人员安全环保培训,加强了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植被滥砍滥伐,严格限制人员的活动范围,破坏沿线的生态环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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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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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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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农田防护林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栽植苗木890株,其中**杨445株,白蜡树445株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进行农田防护林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栽植苗木890株,其中**杨445株,白蜡树445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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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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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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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