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3000吨叶面肥微生物肥、水溶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传真):0394-****830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3000吨叶面肥微生物肥、水溶肥项目 | **市****开发区同源路13号 | **** | **省增绿****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8100万元,总占地面积16亩,共设2条生产线,分别为粉剂肥生产线和液体肥生产线,建成后年产3000吨叶面肥微生物肥、水溶肥。 | 1、废气 本项目粉剂肥生产线投料粉尘、粉剂肥包装粉尘和液体肥生产线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7-2023)表4复混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备料、破碎、筛分、冷却、包装环节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75kg/h)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肥料制造(除煤制氮肥)A级企业指标“排放限值-其他”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 2、废水 本项目纯水制备废水用作厂区洒水降尘,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作为液体肥料用于厂区内绿化养护、施肥,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县益****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本项目搅拌罐、灌装机、风机等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滤袋、废包装材****收购站,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树脂厂家更换时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