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位于**汽车南站门面房对外公开招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概况
1.招租单位:****
2.项目名称:****公司门面房招租公告
3.招租位置及最低控制价:
**汽车南站东门东南侧第七间门面房,面积约40 ****超市) 21870元/年
**汽车南站东门东南侧第六间门面房,面积约80 平方米(原苗三餐馆) 39690元/年
**汽车南站东门东南侧第三间门面房,面积约80 平方米(原洪庆餐馆) 39690元/年
4.租赁期限:租赁期一年。
5.合同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
7.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8.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从事道路交通旅客运输等与招租方业务相冲突及同质化项目,所有经营项目须报招租人报备。
9.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间,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交纳账号320********050830114,开户行:****银行**支行;竞租保****银行基本户汇出,在竞租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0:00 之前到达上述指定账户,否则竞租无效。标书代写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评标办法:
(1)招租人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次招租项目的特点,****小组,****小组具体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及评标工作。
(2)本标采用单因素评标法评标。
(3)关于中标∶有效投标报价的最高价中标。
本项目设最低控制价,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有效投标报价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如最高有效投标报价相同,则采用现场二次报价的办法,报价高者为中标人。
12.合同价款:本项目采用最高租金(中标价)中标的方式,作为合同价款。承租者在竞租成功公示结束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同时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否则可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现场勘察及答疑
1.投标人在获得招租文件的有关资料后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联系人:房春亮,联系电话:150****8854;现场勘查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收到公告和现场勘察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招租人提出。标书代写
三、招租公告发布方式:
招租公告发布方式:各投标人到**省连****公司网站上,查询招租公告。
四、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0:00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10:00标书代写
3.地点:**区******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
1.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省连****公司网站上发布。
2.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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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