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0日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苏州-昆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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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6-10-10 11:04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9963,0512-****8422。

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高新区明星路**工程

**高新区明星路,东起万汇路,西至**路

****

****公司

项目总投资约9063.35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明星路,东起万汇路,西至**路。项目总用地面积24534.2平方米,**道路长1438.7米,宽9-23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桥梁1座,改造桥梁1座,同步实施雨污水管道、管线迁移、交通标识标志、照明等配套附属工程。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他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施工废气执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营运期根据项目沿线敏感点规模及受影响情况,落实相应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敏感点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减轻交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2

乐美****公司纸基包装材料测试研发项目

**高新区新南西路379号11号、1255号房

乐美****公司

****公司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新南西路379号11号、1255号房,年测试研发纸基包装2吨。

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实验线设备清洗废水和成型真空废水经低温蒸发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2.喷涂烘干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与测试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公司充电桩及PCBA生产项目

**高新区南淞路299号1号房

****公司

******公司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南淞路299号1号房,新增年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6.5万个、PCBA产品(涉及清洗)30万片。

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超纯水制备浓水、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三级膜逐级浓缩+低温蒸发)处理后回用于超纯水制备,不得外排。

2.钢网及刮板清洗、回流焊、波峰焊、显示屏擦拭、锡膏印刷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8米高排气筒FG-G-01105排放,点胶、钢网刮板及治具擦拭、维修擦拭、维修焊接、回焊炉保养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8米高排气筒FG-G-01106排放,分板废气经设备自带集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4

**鑫泰利****公司智能家居产品扩建项目

**高新区恒盛**侧、兴科路东侧

**鑫泰利****公司

**金****公司

项目总投资338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恒盛**侧、兴科路东侧,新增年产扫地机器人100万台、洗地机150万台、吸尘器60万台。

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测试、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隔油+过滤+膜处理+蒸发)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不得外排。

2.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30米高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点胶、焊接、清洗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冲压成型、铣床、CNC、线切割、放电加工废气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磨床加工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DA001、DA005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DA003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5

**永****公司硅胶制品加工项目

**高新区南甸路号8号8幢1楼

**永****公司

**优格****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南甸路号8号8幢1楼,年加工硅胶制品(主要为汽车硅胶垫片、饮料品硅胶嘴等)2000万件。

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

2.混炼、热压成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表6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6

**达蒙****公司大尺寸单晶金刚石衬底生产项目

**市**镇北门路2628号6号厂房四层

**达蒙****公司

金****公司

项目总投资72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北门路2628号6号厂房四层,年产大尺寸单晶金刚石衬底1700片(含4英寸金刚石衬底1200片、6英寸金刚石衬底500片)。

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超声波清洗用水、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2.晶种准备、气相沉积(酒精擦拭)废气经5套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激光切割经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4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7

**历史文化片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高新区境内

昆****管理处

******公司

项目总投资2744.05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境内。项目对**历史文化片区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总长度约为2393米。主要改造内容包含:(1)管网修复改造工程1项:排水管网改造约260米,更换、修复河道配套附属设施;(2)河道清淤、拓浚工程1项:至和塘河道清淤长约1378米,后街河拓浚长约1015米;(3)站闸改造工程5项:改建后街河站闸,东水关站闸、虹桥浜站闸换泵,东仓基闸门启闭设备更换,后仓基北站闸改造;(4****中心改造工程1项:涵养中心景观提升改造;(5)山前河水系改造工程1项。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指定区域进行清洗,并设置清洗水收集沟,废水经隔油、沉沉等预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施工废气执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淤泥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