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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25MAEBBF185L | 建设单位法人:秦冰峰 |
| 冯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省**市**县**陶瓷产业园,罗兰**侧 |
| **明珠陶瓷原料加工年产90****工厂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陶瓷产业园,罗兰**侧 |
| 经度:115.130040 纬度: 30.34895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0-15 |
| 浠环函〔202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25MAEBBF185L001Q |
| 2026-08-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1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25MAEBBF185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102MA497HUWX9 | 验收监测单位:**康**全****公司 |
| 914********028536J | 竣工时间:2026-06-30 |
| 2026-07-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20 |
| 2026-09-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beia/detail.php?id=8 |
| 按照环评报告表**开展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性质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实质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投资 10000 万元,环保投资 116 万元,占地面积 50 亩,****结构厂房 2 栋合计面积 17060.15 平方米,** 1 条生产线,建成后年生产钾钠长石成品砂 90 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 10000 万元,实际环保投资 105 万元,占地面积 50 亩,建设 1 栋综合生产厂房(内部分为原料区、粗加工区、成品加工区)及配套办公楼、门卫室、成品堆场、一般固废堆场等构筑物,购置钾钠长石破碎、筛分、水洗、磁选、压滤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实际年产钾钠长石成品砂 90 万吨,与环评设计产能一致。 |
| 主体工程由环评批复的 2 栋钢结构厂房优化整合为 1 栋综合生产厂房(内部分区布置),仅为局部平面布局优化;废水、固废贮存设施调整为污染治理设施整合优化,未弱化、削减污染防治能力,未新增污染物种类,部分调整措施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控效果,属于环境利好型一般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装卸→投料、一破(颚式破碎)→二破、筛分(圆锥破碎 + 加水筛分)→三破、筛分(冲击破 + 加水筛分)→磁选→洗砂→成品堆场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采用湿法加工:原料由车辆运输至厂内原料车间暂存(喷雾降尘)→铲车投料(投料口喷雾降尘)→颚式破碎机一破→封闭皮带输送至圆锥破碎机二破→加水筛分(≤5mm 进磁选,5~25mm 进冲击破三破,≥25mm 回二破)→冲击破三破→再次加水筛分→磁选除铁→洗砂脱水→成品皮带输送至成品堆场 |
| 生产工艺路线、工序设置及产污环节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无实质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清洗废水混凝沉淀回用生产,洗车废水沉淀循环不外排;初期雨水经专用收集池沉淀后厂区洒水降尘;2.废气:堆场、投料、破碎粉尘采用车间、投料口、破碎区喷雾降尘做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扬尘采取厂区洒水降尘;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厂界,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3.固废: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公司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落实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清洗及洗车废水处理方式同环评;初期雨水不再设置独立收集池,由综合沉淀池承担收集沉淀功能,处理后回用及厂区洒水;2.废气:堆场、投料、破碎点位配套喷雾抑尘设施,厂区道路定时洒水降尘,管控运输扬尘;车辆运输扬尘采取厂区洒水降尘;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座;3.固废:生活垃圾环卫清运;一般固废综合回收利用;危废密闭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按名录豁免管理,混入生活垃圾处置; |
| 环保设施严格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废水收集设施、固废贮存布局予以整合优化,属于环保利好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批复** 2 栋钢结构厂房,设置独立原料车间;生产厂房西南侧规划矿物油专门贮存区域;配套独立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 50㎡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布置于生产厂房西南侧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调整为1栋综合生产厂房,内部划分功能分区,不再单独设置原料车间;原料堆场布置于厂区东侧露天硬化场地并采用防尘布全覆盖抑尘,品堆场由环评设计的生产厂房南侧调整至厂区中部露天布置,设置于皮带机落料口下方堆存,配套洒水降尘措施;;矿物油采用按需采购、随用随投模式,少量油品临时存放于生产厂房防渗硬化区域,不再单独设置矿物油贮存区;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功能由综合沉淀池替代,不再单独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优化固废贮存布局,沉淀池污泥暂存于厂区带顶棚一般固废堆场,磁选铁粉堆存于沉淀罐下方硬化围堰区域并加盖防尘苫布;危废暂存间调整至生产厂房内,占地面积5㎡;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豁免管理,混入生活垃圾处置。 |
| 项目仅对平面布局、构筑物形式及固废、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整合优化,污染防治能力未降低,无新增污染物种类,属于环境利好型一般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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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综合沉淀池 | 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及厂区洒水降尘,无生产废水外排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处理厂;洗沙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全厂布设雨水沟收集初期雨水,初期雨水与清洗废水汇入中间水池经混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及厂区洒水降尘,无废水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接管标准;无生产废水外排。 |
| 1 | 喷雾降尘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存扬尘、投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及车辆运输扬尘,全部为无组织颗粒物。投料口、破碎区域设置定点喷淋装置;原料仓库内设有喷雾降尘设施;厂区原料、成品转运车辆行驶产生的运输扬尘,通过厂区道路定时洒水降尘管控。 | 验收监测期间,4 个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1 | 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3 类标准 | 购置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N1—N4 噪声监测点位夜间噪声范围值为 49~54dB(A);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均满足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危废间 | 已建设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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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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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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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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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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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生产前一个月必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事项;严格执行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 6 个月内,最长不超过 9 个月内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接受环境监察机构日常监管。 2.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止污染及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审批部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3.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环境管理措施和环境监测计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 已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取得本项目排污许可证(编号:****1125MAEBBF185L001Q);落实环保 “三同时” 制度;已按期组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续将按要求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公开验收资料,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管。 2. 本项目仅局部平面布局优化,废水、固废贮存设施为整合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后续建设运营将严格执行现行法规政策标准。 3. 已规范设置固废堆放场,设立环保标志牌;落实环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21****02612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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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