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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702MA2UH8A304 | 建设单位法人:袁鹏程 |
| 袁鹏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殷汇镇**村毛家冲 |
| 年产2****养殖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3-A0313-猪的饲养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殷汇镇**村毛家冲 |
| 经度:117.359500 纬度: 30.486140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1 |
| 贵环评〔2023〕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0-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800 |
| 4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702MA2UH8A30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700MA2TKE557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702MA8P93NK1L | 竣工时间:2024-12-1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a/rencaizhaopin/170.html |
| 育肥猪 | 实际建设情况:育肥猪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常年存栏良种母猪700头,年可出栏育肥猪2万头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常年存栏良种母猪510头,年可出栏育肥猪1.25万头。 |
| 生产规模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饲料加工工艺:原料进厂后玉米、小麦、豆粕等在饲料加工车间卸料,人工投料至主料接收仓,在粉碎前需进行初清,清理杂质,保证原料质量,其它辅料为袋装,存放于原料库。主要工序包括配料——粉碎——混合。 2、生猪养殖工艺:本项目投入运营后,采用7日制(周)的生产节律进行猪群的管理和周转,分配种、妊娠、分娩、哺乳、保育、育肥六个阶段饲养,实行全进全出的生产工艺,种母猪正常情况下6-8胎更换,更换下来的种猪挂牌出售,****公司收购,并且不得用于加工鲜、冻片猪肉;生产的仔猪除选取部分优良仔猪在场区养殖作为后备母猪,其余部分育肥后出售。 | 实际建设情况:1、饲料加工工艺:原料进厂后玉米、小麦、豆粕等在饲料加工车间卸料,人工投料至主料接收仓,在粉碎前需进行初清,清理杂质,保证原料质量,其它辅料为袋装,存放于原料库。主要工序包括配料——粉碎——混合。 2、生猪养殖工艺:本项目投入运营后,采用7日制(周)的生产节律进行猪群的管理和周转,分配种、妊娠、分娩、哺乳、保育、育肥六个阶段饲养,实行全进全出的生产工艺,种母猪正常情况下6-8胎更换,更换下来的种猪挂牌出售,****公司收购,并且不得用于加工鲜、冻片猪肉;生产的仔猪除选取部分优良仔猪在场区养殖作为后备母猪,其余部分育肥后出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科学规划布局,做到生产作业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厂内未硬化的裸土地块均应进行绿化。项目运营期饲料加工区原料接收、清理、粉碎及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固粪处理区产生的恶臭气体及废水处理区产生的恶臭气体负压收集经“洗涤喷淋+生物过滤”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应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养殖区臭气通过喷洒除臭剂+微负压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应按雨污分流制进行设计建设,严禁违法乱排废水。固液分离****处理站;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池预处****处理站;生活废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废水****处理站,综合废水采用“均质调节池+黑膜沼气池”处理,处理后的沼液在施肥季节用于配套消纳地施肥,在非施肥季节暂存于沼液暂存池,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低能耗的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采取封闭隔声、设备内置、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应按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养殖区西侧,20平方米)、安全填埋窖3座(厂区西北角)和危废暂存间(粪污处理区南侧,2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与管理。切实做好生产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处置与运输管理工作,不得在厂内长期堆存,不得再产生二次污染。病死猪及分娩废物置于安全填埋窖;猪粪及沼渣经收集后通过泵抽至有机肥堆肥车间,进行发酵堆肥,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综合利用;废脱硫剂及一般包装物,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消毒剂包装物及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饲料加工区原料接收、清理、粉碎及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固粪处理区产生的恶臭气体及废水处理区产生的恶臭气体负压收集经“洗涤喷淋+生物过滤”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养殖区臭气通过喷洒除臭剂+微负压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液分离****处理站;初期雨****处理站;生活废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废水****处理站,综合废水采用“均质调节池+黑膜沼气池”处理,处理后的沼液在施肥季节用于配套消纳地施肥,在非施肥季节暂存于沼液暂存池,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已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已建设固废暂存间(养殖区西侧,20平方米)、安全填埋窖3座(厂区西北角)和危废暂存间(粪污处理区南侧,20平方米)。并按规定落实了生产固废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与运输管理工作。病死猪及分娩废物置于安全填埋窖;猪粪及沼渣经收集后通过泵抽至有机肥堆肥车间,进行发酵堆肥,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综合利用;废脱硫剂及一般包装物,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消毒剂包装物及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未设置锅炉和天然气储罐,生活供暖和烧水全部以沼气为燃料;由于实际人员较少,未建设食堂及配套的油烟净化器和隔油池;合并固粪处理区和污水处理区恶臭气体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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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干清粪+固液分离+厌氧发酵”的厌氧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装置一套;沉淀一座;隔油池一座;化粪池一座 | / | “干清粪+固液分离+厌氧发酵”的厌氧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装置一套;沉淀一座;化粪池一座 | / |
| 1 | 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排气筒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排气筒 | 饲料加工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放浓度小于20mg/m3;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0.283mg/m3。 | |
| 2 | 负压收集管道、“洗涤吸附+生物滤池除臭装置”、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负压收集管道、“洗涤吸附+生物滤池除臭装置”、排气筒 | 废物处理排放口氨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347kg/h,硫化氢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248kg/h。 | |
| 3 | 喷洒除臭剂、微负压除臭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有关规定 | 喷洒除臭剂、微负压除臭装置 | 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59;氨和硫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分别为0.21mg/m3、0.002mg/m3。 |
| 1 | 合理安排猪舍;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水泵置于水泵房内安装减振基座,风机安装的消声设备,固液分离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绿化降噪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合理安排猪舍;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水泵置于水泵房内安装减振基座,风机安装的消声设备,固液分离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绿化降噪等措施 | 厂界昼间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
| 1 | 应按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养殖区西侧,20平方米)、安全填埋窖3座(厂区西北角)和危废暂存间(粪污处理区南侧,2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与管理。切实做好生产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处置与运输管理工作,不得在厂内长期堆存,不得再产生二次污染。病死猪及分娩废物置于安全填埋窖;猪粪及沼渣经收集后通过泵抽至有机肥堆肥车间,进行发酵堆肥,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综合利用;废脱硫剂及一般包装物,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消毒剂包装物及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项目已建设固废暂存间(养殖区西侧,20平方米)、安全填埋窖3座(厂区西北角)和危废暂存间(粪污处理区南侧,20平方米)。并按规定落实了生产固废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与运输管理工作。病死猪及分娩废物置于安全填埋窖;猪粪及沼渣经收集后通过泵抽至有机肥堆肥车间,进行发酵堆肥,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综合利用;废脱硫剂及一般包装物,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消毒剂包装物及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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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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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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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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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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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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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