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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1MA7KGCKU0L | 建设单位法人:都勤学 |
| 田经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新街镇港东村 |
| 浔味堂食品产业园二期阶段性(虾蟹及其制品加工)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1-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方便食品制造;罐头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39-C1439-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新街镇港东村 |
| 经度:113.971910 纬度: 30.00892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26 |
| 咸环嘉审〔2024〕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221MA7KGCKUOL001W |
| 2024-09-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0 |
| 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21MA7KGCKU0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裕锦****公司 |
| ****1202MA496791X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3MA4KXRHX4K | 竣工时间:2026-06-01 |
| 2026-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30 |
| 2026-09-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03HRz4L |
| 虾及其制品加工、速冻蔬菜、酱卤制品、生鲜肉分割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虾及其制品加工生产 |
| 本次阶段性验收开发使用功能为虾蟹及其制品加工生产,未突破环评范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虾及其制品加工4000吨/年、速冻蔬菜2000吨/年(暂不验收)、酱卤制品2000吨/年、生鲜肉分割15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阶段性验收产能为虾蟹及其制品加工4000吨/年。 |
| 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虾加工:候宰-虾加工-清洗-分选-调味熟化-称重包装-速冻入库。 生鲜肉分割:切分-打包-入库待运。 蔬菜制品加工:清洗-去皮切分-漂烫熟化。 酱卤产品:入库冷冻-拆包解冻清洗-沥水修整-炒制-酱卤熟化-称重包装-冷冻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虾加工:候宰-虾加工-清洗-分选-调味熟化-称重包装-速冻入库。 八宝蟹:候宰-清洗-蟹加工-熟化-包装-速冻入库。 |
| 根据向建设单位核实,本项目阶段性验收主要涉及水产品加工,速冻蔬菜和酱卤产品和分割肉暂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阶段性验收产能为虾蟹及其制品加工4000吨/,水产品总体产能不变,未增加产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防治措施 1、水产品加工车间恶臭气体:整体封闭,部分区域负压,废气经生物除臭塔除臭后经过1#排气筒排放(新增); 2、燃气锅炉烟气:经8m高2#排气筒外排(新增); 3、污水处理站恶臭:整体封闭,废气经生物除臭塔除臭后经过3#排气筒排放(依托); 4、烹饪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新增); 5、新增员工食堂油烟:由原有食堂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依托)。二、废水防治措施 ****处理站一座,占地面积1140m2,建筑面积1563.92m2其预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池+调节池+气浮,生化处理工艺为:厌氧+一级缺氧+一级好氧+二级缺氧+二级好氧,深度处理工艺为:辅流沉淀+除磷+消毒,处理规模1000t/d。 三、噪声 噪声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四、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污水处理站内建设40m2暂存间两间;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内设置20m2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点。 | 实际建设情况:除部分排气筒加高外,其他与环评一致,未导致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 |
| 部分气筒高度较环评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4937 | 8.2336 | 0 | 0 | 2.494 | 2.494 | |
| 0 | 1.247 | 4.12 | 0 | 0 | 1.247 | 1.247 | |
| 0 | 0.145 | 0.412 | 0 | 0 | 0.145 | 0.14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11 | 0 | 0 | 0 | 0 | / |
| 0 | 0.0891 | 0.42 | 0 | 0 | 0.089 | 0.089 | / |
| 0 | 0.0066 | 0.042 | 0 | 0 | 0.007 | 0.007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废水治理措施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浓度限值****处理厂进水标准 |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浓度限值****处理厂进水标准 |
| 1 | 水产品加工车间恶臭气体治理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整体封闭,部分区域负压,废气经生物除臭塔除臭后经过1#25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 | 水产品加工车间恶臭气体:验收监测期间,水产品加工车间废气中氨的排放浓度在0.27-0.45mg/m3之间(均值浓度0.37mg/m3),排放速率在6.8×10-3-9.8×10-3kg/h之间(均值8.3×10-3kg/h);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在0.05-0.06mg/m3之间(均值浓度0.055mg/m3),排放速率在1.1×10-3-1.5×10-3kg/h之间(均值1.3×10-3kg/h),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25m,氨排放速率≤14kg/h,硫化氢排放速率≤0.9kg/h)。 | |
| 2 | 燃气锅炉烟气治理措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 经30m高2#排气筒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中颗粒物的折算浓度在4.6-5.3mg/m3之间(均值浓度4.9mg/m3),排放速率在1.7×10-3-2.4×10-3kg/h之间(均值2.0×10-3kg/h);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未检出;氮氧化物的折算浓度在51-63mg/m3之间(均值浓度56mg/m3),排放速率在0.023-0.035kg/h之间(均值0.027kg/h);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5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00mg/m3)。 | |
| 3 | 污水处理站恶臭治理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整体封闭,废气经生物除臭塔除臭后经过3#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气中氨的排放浓度在0.39-0.51mg/m3之间(均值浓度0.41mg/m3),排放速率在7.3×10-4-1.2×10-3kg/h之间(均值1.0×10-3kg/h);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在0.03-0.04mg/m3之间(均值浓度0.03mg/m3),排放速率在7.2×10-5-1.0×10-4kg/h之间(均值8.4×10-5kg/h),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15m,氨排放速率≤4.9kg/h,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 | |
| 4 | 烹饪油烟治理措施 | 《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 | 验收期间,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在1.4-1.6mg/m3之间(均值浓度1.5mg/m3),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型限值要求(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 |
| 5 | 食堂油烟治理措施 | 《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由原有食堂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 | / | |
| 6 | 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 | 加强通风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G1~G4点位的无组织氨浓度在0.027~0.062mg/m3之间,硫化氢浓度在ND~0.02mg/m3之间,臭气浓度在10~12(无量纲)之间,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浓度限值(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
|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N1~N3昼间噪声在56~57dB(A),夜间噪声46~47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N4昼间噪声在64~67dB(A),夜间噪声52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限值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
| 1 | 加强重点区域防渗处理。对产品加工车间、危****处理站等地下水潜在污染源,按重点防渗区要求做好防渗;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控,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水对区域地下水产生污染。 | 加强重点区域防渗处理。对产品加工车间、危****处理站等地下水潜在污染源,按重点防渗区要求做好防渗;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控,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水对区域地下水产生污染。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废处置率达100%。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下脚料通过保温桶暂存在周转间定期由肥料制作单位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吨包袋密****处理站半封闭暂存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各类废包装袋及水产品检测废试纸及废卤渣等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袋定****公司处理,产品检测废试纸及废卤渣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固体废物: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做好相应标识牌,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做好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应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污水处理站内建设40m2暂存间和1处污泥暂存点,污****建材厂,水产品检测废试纸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水产品下脚料外售给附近饲料厂,各类废****回收部门。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内设置20m2危废暂存间,废机油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各类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基本可实现零排放。 |
| 1 | 落实好《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环保设施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严禁私自停运环保设备,杜绝废水、废气事故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 企业配备了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职工培训和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同时加强项目环保设施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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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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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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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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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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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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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