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沟海鲁路和支路道路工程

审批
青海-西宁-城西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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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4071556余文波
马晨龙**省**市城**
**市城**五四大街2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火烧沟海鲁路和支路道路工程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省**市城**
经度:101.703090,101.609870 纬度: 36.633760,36.523790****环境局
2020-05-25
宁生建管告字〔2020〕06号无
3329
129****
916********1071558无
无/
/2026-05-10
2026-09-012026-10-08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本项目原环评及批复内容包含西岔村支线,项目实施阶段为2023-2026年,受****2023年西岔村居民搬迁因素影响,该支线服务对象已不存在,继续建设西岔村支线已无实际使用功能。因此,建设期间该支线全部取消,未实施建设。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设计总长17.754km,路基宽度为8.5m,部分三级公路(30km/h),K0+000~K4+032、K4+289~K5+245;部分四级公路(20km/h),K4+032~K4+289、K5+245~K17+754,沥青混凝土路面。总长1.1km,四级公路,设计时速2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总长1.24km,路基宽度为5.5m,四级公路,设计时速 2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海鲁路总长17.754km,主线K0+000~K1+200路基宽 8m,长度为1.2km;K1+200~K1+900路基宽3.5m,长度为0.7km,K1+900~K17+754路基宽3m,长度为18.854km,沥青混凝土路面。各分段路基宽度与环评设计存在差异。西岔村支路未进行建设。大掌湾村支线实际建设长度 980m,路基宽度3.5m,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原环评及批复内容包含西岔村支线,项目实施阶段为2023-2026年,受****2023年西岔村居民搬迁因素影响,该支线服务对象已不存在,继续建设西岔村支线已无实际使用功能。因此,建设期间该支线全部取消,未实施建设。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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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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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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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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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挖出土方应及时回填尽量避免长时间、不加围栏的露天堆放。施工期间需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将建筑材料堆放场设置在便于运输的位置。弃方先在附近临时堆放,用防尘网覆盖,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平整。 (2)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建设单位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3)涵洞拆除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填埋场处置。 (1)项目施工期间挖出的土方已进行及时回填,并已经对场地进行了平整恢复; (2)施工期间在施工营地设置了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并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3)在施工期间涵洞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了分类回收使用,钢筋、木材等全部回收利用或外售,砖、石、砂料等全部及****填埋场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开工前,对施工营地的占地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严格限制施工营地的占地面积及布置,以达到减少植被占用,又方便施工的目的。并在施工场地四周用1.8m高硬质围挡标明本次占地范围,严禁在施工场地占地范围之外进行施工活动,以减少临时 占地对周围植被及表层土壤的破坏。 ②工程施工道路利用现有道路,禁止**临时道路,加强施工管理,禁止车辆在施工范围以外随意行驶。 ③在施工营地内按车辆行驶路线铺透防尘布代替混凝土路面,既能减少施工时运输车辆扬尘,同时又减轻了对荒地内现有植被根部的影响。 ④施工营地内对于砂石料堆放、预制场等占地,施工前应先对占地范围内的地表15cm土壤及植被单独剥离堆放并不定期进行洒水养护,待施工结束后将洒水养护的植被移至施工场地内用于施工场地内生态恢复补偿。 ⑤施工场地内设置生活垃圾固定收集点,避免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并在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清运****填埋场处理。 ⑥施工完成后应将施工场地内遗留建筑垃圾等统一进行清理;区域可能的散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即项目施工完成后应恢复原地貌。 ⑦加强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制定并落实一系列施工规定及要求,严禁一切随意破坏植被现象的发生。 (1)经现场调查情况: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已根据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项目占地,控制和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破坏,保护原地表植被和表土,运输车辆利用项目区已有道路行驶,没有临时施工道路,减少了临时占地范围和破坏植被数量; (2)在项目施工中在路基开挖、堆垫的场地设置了拦挡、截排水等整治措施。 (3)在项目施工中进行了严格管理,控制人员、车辆行动,减少占地和对环境的破坏,施工完毕后对占地进行恢复原地貌。 (4)在施工期间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了有效合理处理处置,调查期间未发现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现场进行了及时清理,临时占地已进行恢复原状,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小。已对临时占地进行复垦,恢复原貌。在施工期间通过“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原则进行开挖回填,表土及植被单独剥离养护,施工完成后进行了植被恢复。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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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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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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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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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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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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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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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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