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区)药城大道北侧、**南路东侧地块位于**市医药高新区(**区)野徐镇,占地面积16585m2(24.88亩),**空地,西至**南路,南至药城大道,北至福康路,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41252° ,北纬 32.****00346 ° 。根据****规划局提供的《**医药高新区(**区)药城大道北侧、**南路东侧地块规划条件》,本地块后期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分类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市****登记中心委托****(简称“ 我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第一阶段)
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知:
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沟渠、农田及空地等,无工业企业存在,2014年地块内沟渠利用地块内农田翻整土填埋为空地,无外来填土;地块内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和腐蚀痕迹,目前不存在坑塘、堆土等,未见固体废弃物,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地块内不存在污染源。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地块周边主要为住宅、地表水体、农田,东侧380m处有一家企业****公司,通过对****公司的污染识别及污染物迁移途径分析,周边企业对调查地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第一阶段调查在地块内按照 40m×40m 网格共布设16个土壤快筛采样点,另外在地块外布设一个对照点,快筛结果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荐的风险评估模型推导风险筛选值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均无明显异常。
2、结论与建议
结合前期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现场快筛结果的调查分析,明确调查地块内和周边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潜在污染源,调查地块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符合第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