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中考体育场地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所属行业: 建筑业
项目预算: ¥499,805.54
项目地点: **医药高新(**)区泰事达路3号
预计评审时间: 2026-10-16 14:00
评审地点: **医药高新(**)区泰事达路3号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人电话: 180****9926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10-10 13: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10-16 13:00加急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7.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2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日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施工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均视为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7.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