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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占地面积约1575.63m2(2.363亩),地块位于**县瓯**楠江东路。根据业主提供规划资料该地块未来规划为城市道路用地(S1)、公园绿地(G1)、防洪设施用地(U32),选用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筛查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需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检测、现场检查标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可知:****地块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性质下无超筛选值污染物,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和《**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该地块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的第二类用地要求,可直接开发利用。该调查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