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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政府关于申请“**河谷九月九﹒第四届**酱酒节”备案的函》收悉。
根据有关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和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备案于2026年10月16日至18日在**市举办“**河谷九月九﹒第四届**酱酒节”。
二、活动子项目中涉及评比达标表彰及行政审批事项的,需按有关规定另行报批,不得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
三、请主办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节俭办节,控制活动规模,加强经费监管,改进新闻报道,预防意识形态风险,接受社会监督。
四、活动需认真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对活动现场的安全、卫生、医疗等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五、活动结束后,请你单位就活动内容、规模、经费总额和支出等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个月内向我厅报送活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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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