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京东上海中心跨万泉南路过街连廊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审批
上海-上海-普陀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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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跨万泉南路过街连廊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年10月09日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选预〔2026〕4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10日
公开主体: ****

******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900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为核准制项目,符合《****社区W060801单元、W060802单元B5、E3街坊等/**社区W060401单元A6、A7****规划局部调整》(沪府规〔2018〕87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国家和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中心跨万泉南路过街连廊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6)BA310********0783),并告知相关管

理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中心跨万泉南路过街连廊工程。

2、项目建设依据:《****社区W060801单元、W060802单元B5、E3街坊等/**社区W060401单元A6、A7****规划局部调整》(沪府规〔2018〕87号)。

3、项目拟选位置:**区万里街道,**X102-02地块、南至交通路、西至X101-01地块、北至**路。

4、规划用地性质:道路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510.84平方米,其中:地表用地面积约0.0平方米(含退让用地面积约0.0平方米),地上空间用地面积510.84平方米,地下空间用地面积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6、拟建设规模:宽度不小于8米,具体规模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无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连廊。

2、**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加强建构筑物景观设计,实现城市空间整体环境的协调统一。

3、在设计方案中应做好与两侧地块的工程设计、施工衔接工作,处理好本工程标高和邻近地块的标高的关系,保证周边单位、居民正常出行。

4、连通道设计应符合相应技术规定,考虑人行通行需求。

5、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市城乡规划条例》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并以最终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该项目涉及生态环境、绿化、消防、卫生健康、交通、交管、建委、地震、民防、应急、轨交等管理要求的,****管理部门的意见予以落实。

2、建设工程需跨越现状、规划道路的,梁底标高、****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3、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开展土地前期准备工作;涉及收回国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进行收地公告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征收和收回土地过程中应处理好权属关系,保障权属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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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