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通筑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审批
吉林-吉林-舒兰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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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6-10-10

2026年10月9日,****根据****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新村街一井,厂区东侧紧邻为空地,最近居民200m;东北侧最近居民为120m,****中学有720m;北侧紧邻为空地,南侧最近25m为居民(目前均已闲置);西南侧距离厂界100m有一户居民;西侧紧邻为空地。项目占地面积为53000m2,****煤矿****广场,项目分散建设,一期工程包括沥青拌和站、水稳站,现已建成。未完全建成的克石机生产线计划拆除,商混搅拌站为二期工程,尚未建成。项目规模为:一座10万t/a沥青混凝土拌和站,一条10万t/a水泥碎石稳定土生产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8月,企业委托****编写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8月7日,****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批号:吉市(舒)环建(表)字〔2024]10号。项目已竣工。本项目为简化管理类,企业于2024年10月08****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号为****0283MAC1H1LJ46001Q。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20283-2026-049-L。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约为4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45%。

4、验收范围

本项目一期工程沥青拌和站、水稳站已建成。未完全建成的克石机生产线计划拆除,商混搅拌站尚未建成,不在本次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环评批复一期工程内容、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调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期间基本一致,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1****搅拌站废气治理措施

①导热油炉烟气

本项目沥青配有导热油炉进行加热,此过程中产生少量烟气,经过燃烧的烟气经过8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

②燃烧器烟气、骨料烘干及筛分产生粉尘

本项目燃料为轻质柴油,为清洁能源,并且采用重力+布袋除尘器对燃烧器和烘干筛分产生的烟尘进行处理。燃烧器烟气处理达标后经22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沥青搅拌废气

本项目搅拌器和成品仓完全密闭,当拌料完成后,沥青烟气先由引风机通过风管引入主机环保系统,采用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后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

④矿粉仓粉尘

本项目上料为铲车将砂石原料装入料斗的过程,此过程会产生的粉尘,通过采用半封闭设施,减少粉尘排放,并在每个冷料斗配有收尘器进行收尘,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进行排放。矿粉在向筒仓注料时采用带卡式接口,矿粉罐车气力送入,排气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产生的粉尘通过与冷料斗的高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连接进行除尘。

(2)水稳站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水泥储罐、粉煤灰储罐及搅拌楼均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置,处理后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料场装卸、贮存粉尘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沥青搅拌及水稳站共用一座砂石堆场。装卸贮存粉尘包括砂石原料堆场中车辆运输、送料上堆、风蚀、出料等过程产生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粉尘。原料堆场采取苫布遮盖,工作时喷水降尘;堆场道路及时清理,及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缓慢行驶。水泥采用罐车运输,碎石运输采用苫布覆盖,厂区道路硬化并洒水降尘,水泥罐至搅拌机的输送采用密闭管道螺旋输送机输送,碎石输送采用封闭传输带,上料粉尘采用水喷淋进行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粉尘的产生与排放量,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通过市政管网排放至舒****公司污水处理一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已设减震,并针对噪声源的特点,车间采取降噪、减噪措施为密闭,本项目还应尽可能地提高工艺自动控制水平,减少人工直接接触高噪声设备时间,并且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的环保意识,提出文明生产,对于流动性的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要求驾驶员加强环保意识,尽可能减少鸣笛次数及持续时间,缓速行驶。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存放区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项目在仓库内建设1间10m2的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要求建设,在醒目的位置安装危废的标识牌。危险废物由处置单位委托具有危险货物专业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承运,并根据规定实施危废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大气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值为0.146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2.69mg/m3,苯并[a]芘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上风向与下风向最大差值为0.186mg/m3,小于0.5mg/m3,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储油罐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点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的无组织监控浓度标准,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导热油炉烟囱(DA001)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116-12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51-159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为6.4-7.2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搅拌器排气筒(DA002)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202-210mg/m3,排放速率为5.30-5.66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60-69mg/m3,排放速率为1.59-1.81kg/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9.3-10.9mg/m3,排放速率为0.24-0.29kg/h;沥青烟排放浓度为15.3-16.5mg/m3,排放速率为0.40-0.43kg/h;苯并[a]芘排放浓度为0.00007-0.00008mg/m3,排放速率为1.8*10-6-2.2*10-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规定限值要求。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侧25m处居民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3、总量

生态环境部门对本项目无总量管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相关要求,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无重大变动,验收相关资料齐全,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综上,验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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