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关于“2026年缅甸华裔中医药文化技能培训班项目”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学院关于“2026年缅甸华裔中医药文化技能培训班项目”第三方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0万元。
5.最高限价:8.00万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学院现计划举办“2026年缅甸华裔中医药文化技能培训班”,本项目选择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培训工作安排对参训的学员、随班教师和项目相关人员到校外参访做好行程策划、筹备和组织保障工作,以及相关培训工作安排组织开展3场中医药非遗体验活动(校内组织),并提供培训全过程跟拍服务。
6.2采购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 1 |
********学院关于“2026年缅甸华裔中医药文化技能培训班项目”第三方服务项目 |
1 |
项 |
8.00 |
| 备注:(1)本次培训班缅甸华裔参训学员、随班教师及项目工作人员人数计划为35人。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人数变化,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由采购人及成交人可签署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补充协议。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在团队人数不变的情况下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已在成交人保障提供范围,使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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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项目活动地点:采购人指定区域。
6.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拟参与采购活动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6.5磋商报价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填报磋商报价总价、分项报价等信息,磋商报价须包含开展本次承办活动的全部服务工作所涉及的费用,以及开展各项服务工作所涉及培训班团队所有人员差旅费(含往返过程中的汽车、火车和飞机等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参访地点的门票费用(如涉及),举办3场中医药非遗体验活动相关设备设施(材料)使用制作费和教学服务费,活动期间摄影费用,以及为开展本项目服务工作必需的税、费(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所必须的相关费用)、风险等所有费用,以上各项费用应核算到各类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报价中,无需单列。
7.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培训班活动计划时间为2026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总服务时长不超过10天,具体执行日期由采购方结合整体培训教学进度确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拟指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导游资格证书。
3.2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②本项目禁止转包且不接受成交后对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进行分包,请提供书面承诺。
③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 2026年10月16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区**路5号)。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一楼会议室(**市**区**路5号)。
五、开启1.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一楼会议室(**市**区**路5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金额。
2.公告发布媒体
2.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本项目属于按照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的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隆****园区
联系方式:0875-****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5号
联系方式:0875-****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0875-****27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杨先生
电 话:087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