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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水岸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附件收悉。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市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咸自然资建发〔2025〕1号),以及****规划局《关于**水岸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补充说明的函》,同意你单位****水岸项目,现对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项目代码 :****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1015.01㎡,总建筑面积80771.14㎡。项目分南、北两个地块建设,其中:
1、北地块:用地面积27912.81㎡,总建筑面积58983.14㎡,其中计容面积41869.22㎡、高品质住宅达标后10%的奖励计容面积4186.92㎡,包括住宅43636.14㎡、商业2000㎡、配电房420㎡;不计容建筑面积12927㎡(含人防2302.81㎡)。
2、南地块:用地面积13102.2㎡,总建筑面积21788㎡,其中计容面积19653.3㎡、高品质住宅达标后10%的奖励计容面积1534.7㎡,包括住宅13381㎡、商业500㎡、配电房335㎡、抬板地下室6972㎡;不计容建筑面积600㎡。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区**街道余佐村。
四、项目总投资33000万元,****公司自筹。
五、****规划局、节能、环评等相关部门规范要求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投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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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
附件
工程招投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水岸建设项目
| 项 目 | 招 标 范 围 | 招 标 组织形式 | 招 标 方 式 | 不采取招 标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 察 | √ | ||||||
| 设 计 | √ | √ | √ | ||||
| **工程 | √ | √ | √ | ||||
| 监 理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2026年9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