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厅关于接续做好矿业权登记出让相关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6〕49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有序推进**市市级颁证权限内矿山的矿产**储量报告、勘查方案、开采方案及**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一报告三方案”)评审工作,经****研究,拟公开选择3家及以上具备技术实力的单位承担“一报告三方案”评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单位
****。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市矿山储量报告、勘查方案、开采方案、**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服务。
(二)工作地点:**市。
(三)工作职责:
1.依据主管科室随机抽取结果开展评审工作。储量报告、勘查方案、开****管理科负责抽取;**生态修复方案由生态修复科负责抽取。
2.严格执行实行回避制度。主动报告并退出本单位前期提供过服务的“一报告三方案”评审工作,不得邀请与申报单位、编制单位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专家承担审查工作。
3.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按时限要求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报告(或方案)评审的书面答复;对不予受理的,应将不予受理的原因一次性告知业主单位。
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报告(或方案)的评审工作。
5.对评审意见书及其它提请备案材料的完备性、严谨性、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等各方面负责。
6.对评审工作中涉及的评审专家库、评审会召开前抽到的评审专家名单、技术数据和相关技术资料、评审结果以及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和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
7.确保报告(或方案)按相关规定时限完成评审。
8.报告(或方案)评审完成后,将评审资料纸质件和******局相关科室申请备案或公示。
9.******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评审项目全部或者部分进行转委托、转让、转包或分包。
10.组织评审过程中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编制单位或业主方任何费用。
11.评审机构应能够在8小时内响应评审服务相关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专家抽取安排、资料传递、现场对接等。
(四)服务费用:
“一报告三方案”的评审费用由财政列支,****机关出具的评审备案或公示文件作为依据进行结算,根据评审数量不定期结算,费用标准如下:储量报告:小型矿山人民币肆仟元/个(4000.00元/个)、中型矿山人民币伍仟元/个(5000.00元/个)、大型矿山人民币陆仟元/个(6000.00元/个);勘查方案、开采方案、**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均为人民币陆仟元/个(6000.00元/个)。该评审服务费为包干价格,即实施评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风险、责任等,包括专家评审费用、税款、会务费。
同一报告未能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再次(或多次)提交评审的,不重复拨付评审费用。
三、参选单位资格及材料提供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备正常开展评审工作的能力及经验:
1.曾开展过市(州)级颁证权限内矿产的地质勘查或生态修复工作,并提交过成果报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矿产地质/采矿/水工环/选矿/经济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3.有过报告评审组织行为或经验。
4.能够在8小时内响应评审服务相关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专家抽取安排、资料传递、现场对接等。
(三)参选单位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报名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6.提供缴纳所属日期为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缴纳社保的,****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7.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8.提供具备正常开展评审工作能力及经验的证明材料:
(1)市(州)级颁证权限内矿产储量报告/勘查方案/开采方案/**生态修复方案的编制合同、扉页以及评审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评审组织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已完成的评审会议签到表及评审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能够在8小时内响应评审服务相关需求的承诺书(原件)。
提交以上材料时,除提交纸质资料以外,还需提交纸质资料扫描件(PDF格式)一份。
四、选定方式
(一)自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请有意向的单位将报名资料送至****四楼430号****管理科,联系电话:0851-****0164)。
(二)报名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参选单位均选为评审机构,若符合要求的参选单位不足3家,本次比选无效。
(三)经审核确定为评审机构的,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签订评审服务合同,成为**市市级颁证权限内矿山“一报告三方案”的评审机构。
五、机构管理
入选机构与****签订三年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依规对评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与机构比选,经查实确认的;
2.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拒不参与“一报告三方案”评审工作的;
3.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廉洁方面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举报,经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报告三方案”评审工作,未向委托单位反馈评审结果的;
5.在承担相关工作中存在泄露保密成果、商业秘密等情形,给国家或相关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6.经年度质量考核不合格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纪律监督
本次机构选择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全程接受社会公众、纪检监察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2.**市矿山储量报告、勘查方案、 开采方案、**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服务合同(范本).wps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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